2021年1月14日 星期四

道德經 - 第六十四章

 《道德經 - 第六十四章》

【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①,其微易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②;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是以聖人慾不欲③,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④,复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⑤。

【白話】

社會仍未出現動亂時,還較容易維持治安。事情未發展至成為現象時,還較容易籌謀。事物仍然鬆脆未至堅實時,還較容易泮散。事物仍然微細未至結實時,還較容易分散。

要在未出現問題前已處理好問題,要在未出現亂子前已做好疏導功夫。

合抱般粗的樹幹,都是由幼苗開始生長而成;九層高的高臺,都是由地面堆土開始累積而起;千里的遠行,都是由踏出第一步開始而行。

憑主觀意願施為的必定失敗,把持天下,把它據為己有的,也必定失去。

因此,聖人順應客觀規律去行為所以不會失敗;聖人不堅執權力、行不言之教,因此便無所失。

百姓做事常常是進行一半就以失敗而告終。

所以說,做一件事情,只有慎始慎終,才有成功的可能。

聖人想擁有的是別人都不想擁有的東西,聖人不看重珍貴的物品;聖人學的是別人都不願意學習的事情,聖人要補救眾人犯下的過錯,聖人用「無為」之術,自然之道來輔助萬物。

【註釋】

① 泮:ㄆㄢˋ,分開、分離。

② 毫末:毫毛的末端,比喻極其細微。

③ 慾不欲:「慾」是動詞。 「慾不欲」即想(別人)不想的(事情)。

④ 學不學:第一個「學」是動詞。 「學不學」即學習(別人)不願意學習的(事情)。

⑤ 不敢為:不敢妄為,循自然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