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 第六十九章》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①;不敢進寸,而退尺②。"
是謂行無行③;攘無臂④;扔無敵⑤;執無兵⑥。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
故抗兵相加⑦,哀⑧者勝矣。
善用兵的人曾這樣說過:「我不敢挑起戰端以兵伐人,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起兵應戰。在作戰的時候,我也不敢逞強躁進,以擴大戰禍,而寧願退避讓人,以消弭戰禍。
一仁將為了戰爭是不得已,故須有謙退哀慈之心。就是說,雖有行陣,但好像沒有行陣,沒有殺伐之態。不敢逞強,雖有臂膀,有戰力,但擧臂的時候好像沒有臂膀可擧,有武力,而不展示殺伐之意。用兵時不得已用兵,手上雖有兵器,像是無兵器,沒有敵人可使我們用兵器似的,因有仁德不忍用兵。雖有敵人仍是不欺敵。
最大的禍害禍殃,就沒有比逞強輕敵再大了,因為逞強及輕敵者每每自矜自炫,知進不知退,不知天時、地利、人和,未探虛實、強弱,舉兵妄動,而爭相殘害生靈,如此必然喪失了老子「慈、儉、讓」三寶,其後果自然不堪設想。
所以,當二國舉兵相交戰的時候,往往到最後是由擁有慈憫之仁心者,得到最後真正的勝利。
【註釋】
①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主」者,先也。 「不敢為主」,即不敢先舉兵進攻。 「為客」者,就是和而不唱,不主動挑戰,不得已而應戰。用兵之道,當順天理而動,不得已而動,不可逞勝好強,不可爭打第一槍。先進攻者為主,後應戰者為客。
② 不敢進寸,而退尺:天下萬物以人為最貴,以少殺人命為德。兩軍爭戰,每進一尺必多死傷。故有憐命悲人之心者,寧可退讓一尺,不肯冒進一寸,其目的在於保全人與眾生的性命,故能合天地好生之心。天道好生而惡殺。用兵者若是重殺好戰,逞強害命者,以殺人多為樂者,即使取勝,亦是逆天背道,難逃自然規律的製裁。
③ 行無行:一仁將為了戰爭是不得已,故須有謙退哀慈之心,雖有行陣,但好像沒有行陣。老子曰:「行無行」第一個「行ㄒㄧㄥˊ」為動詞表「行軍、行動」之意;第二個「行ㄏㄤˊ」為名詞表「行列、陣勢」之意。因此「行無行」表「行動上沒有殺伐之姿態」。
④ 攘無臂:「攘」,即捋袖伸臂,形容以力勝於人,捋起袖子、伸出胳膊。形容激動奮起的樣子,謂之「攘臂」。人若伸手取東西,必先伸手臂,其力在臂。如果沒有臂的伸張之力,則手不能取物。以此理引申到兩軍相對,若主動爭先而戰,此便是「有臂以為攘」。凡是首先「攘臂」爭勝者,其傷的機會必多。若急於頃刻間得勝,必然陷入不得不伸臂的被動境地。若能寧處後而不爭先,寧退守而不冒進,寧柔緩而不急躁。以無心去伸臂,在不得已時而伸臂,實非有心而攘。此種無心無為之應,看似無臂,實則有臂,而且其力強過於有為之臂。這種有臂與無臂的例證,是太上盛讚無為勝有為的形像比喻,故曰「攘無臂」。
⑤ 扔無敵:「扔」字,同於「乃、仍」,皆為同音假借字。 「扔」者,其意摧也。 「扔無敵」,即堅不可摧,不可戰勝之義。 「扔無敵」,就是不主動挑戰,不誘敵就範,不屈人侮辱,此非君子用兵之道。雖兩軍相對,不得不「扔」,然而在舉動時,以後為先,以退為進。寧處後而不爭先,寧緩而不冒進。雖有時被迫應敵,實非有心為戰。心懷仁慈之心,沒有好殺之念。雖大敵當前,似若無敵一般,如此才能操全勝之術,不勞力而坐致勝利,這就是「扔無敵」之義。
⑦ 抗兵相加:謂舉兵相敵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