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 第三十七章 - 自化自定》
【前言】 自化即自然的生化過程,侯王泛指統治者和管理者。侯王如果能夠遵守道的自然無為或無名的原則,萬物就會自然生化。這種自然的變化過程是最好的,最不應該破壞的。如果有人欲作巧偽者,要以道的無為原則鎮撫他,這樣萬事萬物又會重新歸於平靜自然穩定。 自定和自化都是沒有強力干涉,不必費心追求而實現的結果。自化是給作為個體的萬物以自由發展的機會,自定則是保證個體自由發展的情況下, 仍然有總體的穩定或和諧。 「鎮之以無名之樸」則是非強制的手段。老子所嚮往的是個體的充分自由發展和整體的自然和諧。老子並沒有完全排斥社會管理者的作用,但他認為這種作用應該是間接的,溫和的, 是通過個體自願接受而實現的,不應該是從外界強加於人的。
【原文】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①。
候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②。
化而欲作③,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④,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白話】
「道」總是順應自然,不會妄為,所以才能夠無所不為。如果侯王能夠遵循「道」的原則,世間萬物就可以自己孕育、生長、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