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道德經 - 第三十六章

 《道德經 - 第三十六章 - 柔弱生之徒 老氏誡剛強

【前言】 

從這一章的內容看,主要講了事物的兩重性和矛盾轉化辯證關係,同時以自然界的辯證法比喻社會現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覺注意。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都會走到某一個極限,此時,它必然會向相反的方向變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對於事態發展的具體分析,貫穿了老子所謂「物極必反」的辯證法思想。在以上所講「合與張」、「弱與強」、「廢與興」、「取與與」這四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中,老子寧可居於柔弱的一面。在對於人與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觀察研究之後,他認識到,柔弱的東西裡面蘊含著內斂,往往富於韌性,生命力旺盛,發展的餘地極大。相反,看起來似乎強大剛強的東西,由於它的顯揚外露,往往失去發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與剛強的對立之中,老子斷言柔弱的呈現勝於剛強的外表。

【原文】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⑤,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白話】

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強它,想要廢去它,必先抬舉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就叫做雖然微妙但明,雖然柔弱戰勝剛強。魚不能離開深淵—它的根本之地,國家的鎮國重器絕對不能顯示給人看。

【註釋】

① 歙:音ㄒㄧˉ,收斂

② 固:暫且。

③ 取:奪取。

④ 與:給,同「予」字。

⑤ 微明:其道微其效明也。知幽眇之理而收顯著之效。起事於無形,而要大功於天下,是謂微明。隱蔽微妙的道理。

⑥ 脫:離開、脫離。

⑦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國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給人看,向人炫耀。(魚為什麼不能離開深淵?因為深淵是魚的根本,是魚的藏身之地,魚躲在深淵裡,可以自由自在,人不能發現它更加進一步地去想傷害它。如果魚非得跳出來去顯示自己的存在,那麼魚的災難就開始了。 「國之利器」為什麼不可以示人?因為「國之利器」是國家的根本。一旦有意地炫耀和無意的洩露之後,就會把「無形」的利器轉化為「有形」,天下所有有形的東西都是可以破解的,這樣,再好的「國之利器」也就形同虛設了,國家的災難就要來了。老子教我們做人做事小心,懂得前因後果。因為所有的痛苦失敗都是自己招來的。是自己沒有明白因果道理,不曉得「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