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 第三十章 - 果而勿強》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①。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②。
善有果③而已,不敢以取強④。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⑤,不道早已⑥。
【白話】
依照「道」的原則輔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強於天下。窮兵黷武這種事必然會得到報應。
軍隊所到的地方,荊棘橫生,大戰之後,一定會出現荒年。
善於用兵的人,只要達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並不以兵力強大而逞強好鬥。
達到目的了卻不驕矜自大,達到目的了也不去自誇,達到目的了也不要放縱自滿,達到目的了像是出於不得已,達到目的了而不逞強。
事物過於強大就會走向衰朽,這就說明它不符合於「道」,不符合於「道」的,注定很快就會滅亡。
【註釋】
① 其事好還:好,當動詞用,音ㄏㄠˋ,喜愛,此處指常常容易發生。用兵這件事一定會得到還報。還:還報、報應。謂極易得到報應。
② 凶年:荒年、災年。
③ 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達到獲勝的目的。善有果,良善自會結果(只要達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
④ 取強:逞強、好勝。
⑤ 不道:不合乎於“道”。
⑥ 早已:早死、很快滅亡。
【後語】
「果而不得已」是宣講聖人正義戰爭的合法性,此句是宣講取得勝利以後應該儘量恢復和平,把破壞降到最低程度。戰爭取勝以後繼續逞強,那就超過了正義戰爭的初衷。老子及時提出了告誡,那些真正想替天行道的人主應該牢記這個準則,而那些打著替天行道旗號的人主則應該警醒,不要以為可以大開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