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 第三章》
【原文】
不上①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②,使③民不為盜;不見④可欲,使民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⑤,實其腹,弱其志⑥,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欲也。使夫⑦知不敢、弗為⑧而已,則無不治矣。
【白話】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導使老百姓不互相爭奪;不重視珍愛難得的財物,以致於老百姓不去偷竊;不顯耀足以引起貪心的事物,讓民心不被迷亂。因此,聖人的治理原則是:排空百姓的心機使其不自滿、不驕傲,填飽百姓的肚腹,減弱百姓的競爭意圖,增強百姓的筋骨體魄,經常使老百姓沒有巧取的認知,沒有放縱的慾望。致使那些想巧智、縱慾的人也不敢妄為造事。聖人按照「無為」的原則去做,辦事順應自然,那麼,就沒有治理不好的天下了。
【註釋】
① 上:同「尚」,即崇尚,尊崇。
② 貴:重視,珍貴。貨:財物。
③ 使:導使、以致於、讓。
④ 見:通「現」,出現,顯露。此處是顯示,炫耀的意思。
⑤ 虛其心:虛,排空。虛其心,排空心機,不自滿、不驕傲。
⑥ 弱其志:志,意向、抱負。弱其志,此處指削弱他們競爭的意圖。
⑦ 夫:那些,此處指那些巧智、縱慾的人。
⑧ 弗為:同「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