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 第二十五章 - 道法自然》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②,獨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⑤。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⑥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白話】
有一個東西渾然一體,自然生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經存在。
它寂寂無聲而又廣闊無形,它獨立長存而永不衰竭,周而復始地循環運行而永不停息,可以作為天地萬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強把它叫做「道」,再勉強給它起個名字叫做「大」。
它廣大無邊而運行不息,運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道是偉大的,天是偉大的,地是偉大的,人也是偉大的。
天地間有這四大,而人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
在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於地的,地是效法於天的,天是效法於道的,而道則純任自然。
【註釋】
① 混成:渾然一體,自然生成。
② 寂兮寥兮:寂靜空曠,沒有聲音。
③ 不改:不變,維持原本的樣子。此處指永恆。
④ 殆:殆,假借為「怠」。懶惰、懈怠。
⑤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事物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離去(逝),離去就會遠去,遠去就會向反方向發展。
⑥ 域中:天下、寰宇間。
【後語】
人、地、天三者都受到上一級法則的製約,而道本身是自然的。 「道法自然」並不是說道之外還有個「自然」.而是說道的活動以自我滿足、獨立自在為法則。
道是奧妙的,它蘊含著真理。人類只有認識道,才能把握真理。因此,道既是認識的對象,又是認識的方法和實踐的方法。道的概念,是直覺思維和理性思維相結合的產物,而不是肆意虛構的。道作為世界的本原,是宇宙萬物之母;道作為最一般規律,貫穿於宇宙、社會和人生之中。老子道的哲學理念的偉大之處,就在於其為人類治身和治國提供了可循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