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第1-4章 人身保險的構造


人身保險 第一單元 保險實務
第四章  人身保險的構造

No. 1
為了促進人身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經營,就必須兼顧下列那些原則:甲.相互扶持的觀念;乙.公平的危險分擔;丙.收支相等的原則;丁.損害填補原則;戊.保險利益原則。
(1) 甲乙丙。
(2) 甲乙丁。
(3) 甲乙丙丁。
(4) 甲乙丙丁戊。
答:(1)
人身保險是由很多的人,各出不多的錢,互相幫助的制度。為了促進人身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經營,就必須兼顧下列3原則:
相互扶持的觀念:人身保險是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互扶持精神成立。
公平的危險分擔:依據「大數法則」及「死亡率與生命表」按年齡別死亡率,公平地分擔保險費。
收支相等的原則:係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與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相等。
結論:僅甲乙丙。故(1)

No. 2
人身保險的三原則為相互扶助的觀念、公平的危險分擔、及?
(1) 費率公平的原則。
(2) 收支相等的原則。
(3) 共同承擔的原則。
(4) 合理理賠的原則。
答:(2)
結論:人身保險的三原則為相互扶助的觀念、公平的危險分擔、及收支相等的原則。故(2)

No. 3
為了促進人壽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營運」就必須兼顧下列那些要素?
(1) 相互扶持觀念。
(2) 公平危險分擔。
(3) 收支相等原則。
(4) 以上皆是。
答:(4)
人身保險是由很多的人,各出不多的錢,互相幫助的制度。為了促進人身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經營,就必須兼顧下列3原則:
相互扶持的觀念:人身保險是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互扶持精神成立。
公平的危險分擔:依據「大數法則」及「死亡率與生命表」按年齡別死亡率,公平地分擔保險費。
收支相等的原則:係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與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相等。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4
決定壽險商品價格時,下列何者非必須配合之原則?
(1) 相互扶持的觀念原則。
(2) 收支相等的原則。
(3) 損失公平分擔原則。
(4) 供需法則。
答:(4)
為了促進人身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經營,就必須兼顧下列3原則:
相互扶持的觀念:人身保險是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互扶持精神成立。
公平的危險分擔:依據「大數法則」及「死亡率與生命表」按年齡別死亡率,公平地分擔保險費。
收支相等的原則:係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與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相等。
結論供需法則非必須配合之原則。故(4)為非

No. 5
人壽保險若身體不良者以健康者之保費參加投保,則為影響保險經營之:
(1) 射倖原則。
(2) 公平原則。
(3) 有償契約原則。
(4) 附合契約原則。
答:(2)
為了促進人身保險制度能健全的經營,決定壽險商品價格時,就必須兼顧下列3原則:
相互扶持的觀念:人身保險是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互扶持精神成立。
公平的危險分擔:依據「大數法則」及「死亡率與生命表」按年齡別死亡率,公平地分擔保險費。
收支相等的原則:係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與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相等。
結論:人壽保險若身體不良者以健康者之保費參加投保,則為影響保險經營之公平原則。故(2)

No. 6
人壽保險是以下列何者為精神所形成的互助制度?
(1)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2)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3)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4) 吉人自有天相。
答:(1)
結論:人身保險是以「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相互扶持之精神成立。故(1)

No. 7
人身保險中相互扶助的觀念,是由大眾對出事夥伴家庭給予  的幫助。
(1) 責任上。
(2) 道義上。
(3) 精神上。
(4) 經濟上。
答:(4)
結論:人身保險中相互扶助的觀念,是由大眾對出事伙伴、家庭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故(4)

No. 8
人身保險制度上所稱「公平的危險分擔」,係指?
(1) 視年齡別死亡率負擔個別保險費。
(2) 每人負擔相同的保險費。
(3) 每人獲得同額的保障。
(4) 每人負擔相同的保險費且獲得同額的保障。
答:(1)
結論:公平的危險分擔,係指依據「大數法則」及「死亡率與生命表」按年齡別死亡率,公平地負擔個別保險費。故(1)

No. 9
一千名45歲的男性,各投保1,000萬的死亡保險(保險期間1),若生命表顯示45歲男性死亡率為千分之四,則每人的保險費是?
(1) 2萬元。
(2) 4萬元。
(3) 2千元。
(4) 4千元。
答:(2)
收支相等的原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 (保險公司的收入) = 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 (保險公司的支出)
²  保險公司的支出 = 1,000 × (1 × 千分之四) =  1,000 × 4 = 4,000萬。
²  保險公司的收入 = 每人應付之純保費 × 1千人。對上式移項並依據收支相等的原則:
則,每人應付之純保費 = 保險公司的收入 ÷ 1  = 保險公司的支出 ÷ 1 = 4,000 ÷ 1 = 4萬元。故(2)

No. 10
一萬名30歲的男性,各投保100萬的死亡保險(保險期間1),若生命表顯示30歲男性死亡率為千分之二,依據「收支相等的原則」,則每人應付多少純保費?
(1) 1千元。
(2) 2千元。
(3) 3千元。
(4) 4千元。
答:(2)
收支相等的原則:保戶全體所繳的保險費 (保險公司的收入) = 保險公司支付所有保戶的保險金總額 (保險公司的支出)
²  保險公司的支出 = 100 × (1 × 千分之二) =  100 × 20 = 2,000萬。
²  保險公司的收入 = 每人應付之純保費 × 1萬人。對上式移項並依據收支相等的原則:
則,每人應付之純保費 = 保險公司的收入 ÷ 1  = 保險公司的支出 ÷ 1 = 2,000 ÷ 1 = 2千元。故(2)

No. 11
以「少數經驗」無法確定的事,若以「相當次數的經驗」就知道有一定的法則可資依循,稱之為?
(1) 機率。
(2) 自然法則。
(3) 大數法則。
(4) 機會法則。
答:(3)
²  以「少數經驗」無法確定的事,若以「相當次數的經驗」就知道有一定的法則可資依循,稱之為大數法則。故(3)
²  例如:擲一顆均勻的骰子一或數次,其結果在擲骰子前無法預知。但擲幾萬次後,各種點數大致會以六分之一的比例出現。
人的生死也一樣,就個人來看,無法預知會在那一年死亡?可是就整個台灣而言,某一年齡其「年死亡率」大致是可以確定的。

No. 12
依據統計調查,台灣地區死亡率為甲、台北地區死亡率為乙、台灣地區參加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率為丙、台北地區參加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率為丁,則人壽保險公司應以何者為基礎來計算保險費?
(1) 甲。
(2) 乙。
(3) 丙。
(4) 丁。
答:(3)
²  依據統計原理,樣本愈大(台灣>台北)、分佈愈廣(台灣>台北)、相關性愈強(參加壽險之被保險人>全體居民),則代表性愈高。
²  人壽保險公司應以台灣地區 (分佈廣參加人壽保險 (相關性強之被保險人死亡率,為基礎來計算保險費。故(3)

No. 13
所謂死亡率,乃指某一年齡的人群在幾年內,死亡的比例?
(1) 10年內。
(2) 5年內。
(3) 3年內。
(4) 1年內。
答:(4)
²  所謂死亡率,乃指某一年齡的人群在1年內,死亡的比例。故(4)
²  亦即,死亡率 = 年度內之死亡人數 ÷ 年初之生存人數。

No. 14
死亡率之計算公式為何?
(1) 年底之死亡人數 ÷ 年底之生存人數。
(2) 年初之死亡人數 ÷ 年初之生存人數。
(3) 年底之死亡人數 ÷ 年初之生存人數。
(4) 年度內之死亡人數 ÷ 年初之生存人數。
答:(4)
²  所謂死亡率,乃指某一年齡的人群在1年內,死亡的比例。
²  亦即,死亡率 = 年度內之死亡人數 ÷ 年初之生存人數。故(4)

No. 15
假定在十萬個30歲的人當中,1年度內死了500人,請問當年度之死亡率為何?
(1) 萬分之五。
(2) 千分之五。
(3) 十分之五。
(4) 以上皆非。
答:(2)
²  一般而言,死亡率之表示法,皆為千分之幾,例如,千分之五0.005。選千分之幾或小數點後面有20者即是。故(2)
²  十萬 = 100個一千。500 = 0.5個一千。故500 ÷ 十萬人 = 0.5 ÷ 100 = 0.005

No. 16
生命表係利用下列何種原理計算統計而來?
(1) 保險費三要素。
(2) 大數法則。
(3) 收支相等原則。
(4) 保險利益。
答:(2)
結論:所謂生命表,就是利用大數法則統計出來的死亡率表。故(2)

No. 17
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1) 用以計算保險費用的死亡率稱為預定死亡率。
(2) 內政部以全國國民或地區居民為對象,作成「國民生命表」。
(3) 人壽保險公司以參加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為對象,作成「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
(4) 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改以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答:(4)
前言:現今人壽保險制度的建立,要從「生命表」運用於計算人壽保險的保費開始。所謂生命表,就是利用大數法則統計出來的死亡率表。公元1762年英國倫敦的「衡平保險社」首先根據生命表,按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計算合理的保險費。由於計算過程十分科學化,逐漸改變了一般人對人壽保險的看法,自此人壽保險也受到大眾的接受而開始快速發展。經歷二百多年的發展,目前人壽保險已成為自由經濟國家重要的社會保障經濟制度之一。
²  用以計算保險費用的死亡率稱為預定死亡率。故(1)
²  內政部以全國國民或地區居民為對象,作成「國民生命表」。故(2)
²  人壽保險公司則以參加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為對象,作成「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故(3)
²  隨著時間經過人口結構和醫療技術皆會改變,因此生命表必須重新調查統計,以符合實際之死亡率,故有「××回合」之生命表。
²  921119日台財保字第0920067992號函:人身保險業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新銷售之一年期團體人壽保險單提存各種準備金所依據之最低保費收入所採之預定危險發生率,改以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各年齡別百分之七十計算。故(4)為非

No. 18
內政部以全國國民或全國地區居民為對象,依人口普查之統計為基礎作成的生命表為?
(1) 國民生命表。
(2) 壽險業經驗生命表。
(3) 部分居民生命表。
(4) 簡易生命表。
答:(1)
結論:內政部以全國國民或全國地區居民為對象,依人口普查之統計為基礎作成的生命表為國民生命表。故(1)

No. 19
人壽保險經驗生命表乃下列何者之準繩?
(1) 壽險業釐訂保險費率。
(2) 計算責任準備金。
(3) 評價業務營運績效。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乃壽險業釐訂保險費率計算責任準備金評價業務營運績效之準繩。以上皆是。故(4)

No. 20
經驗生命表編制的目的為: A. 確定被保險人的死亡率;B. 提存責任準備金的基礎;C. 使壽險業者能公平合理的地釐訂費率;D. 計算解約金的基礎。
(1) BC
(2) BCD
(3) ABC
(4) BD
答:(1)
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乃壽險業釐訂保險費率計算責任準備金和評價業務營運績效之準繩。
結論:僅BC。故(1)

No. 21
一般而言,在「同一年齡」中,下列那一個生命表之死亡率較低?
(1) 國民生命表。
(2) 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
(3) 二者死亡率並無差異。
(4) 以上皆非。
答:(2)
²  一般而言,年齡愈大死亡率愈高,其保險需求雖強,但鑑於保險費及理賠機率偏高之原因,並非保險公司積極承保之對象。
²  基於上述理由,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之成分中,其高齡保戶之比例必然低於國民生命表,故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有較低之死亡率。故(2)

No. 22
一般而言,在「同一年齡」中,下列那一個生命表之死亡率較高?
(1) 國民生命表。
(2) 壽險業經驗生命表。
(3) 以上兩者皆相同。
(4) 以上皆非。
答:(1)
²  一般而言,年齡愈大死亡率愈高,其保險需求雖強,但鑑於保險費及理賠機率偏高之原因,並非保險公司積極承保之對象。
²  基於上述理由,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之成分中,其高齡保戶之比例必然低於國民生命表,故壽險業經驗生命表有較低之死亡率;反之,國民生命表取樣範圍較廣,其死亡率必然較壽險業經驗生命表為高。故(1)

No. 23
國內首度將「男女費率」分開計算的生命表是下列何者?
(1) 63年台灣壽險業第一回經驗生命表。
(2) 73年台灣壽險業第二回經驗生命表。
(3) 78年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
(4) 93年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
答:(3)
結論:鑑於男、女性之「死亡率」有所差異,78年所完成的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首度將男、女性分別編表。故(3)

No. 24
民國78年奉准使用第三回經驗生命表作為責任準備金提存標準及保險費計算之基礎,其中:
(1) 責任準備金之提存以該表死亡率之100 % 為基礎。
(2) 責任準備金之提存以該表死亡率之80 % 為基礎。
(3) 責任準備金之提存以該表死亡率之90 % 為基礎。
(4) 責任準備金之提存以該表死亡率之70 % 為基礎。
答:(3)
結論
民國 78 年完成「臺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本表分男、女性表,同年6月奉准採用作為責任準備金提存標準,保險費計算則以該表死亡率 90 % 為基礎,再次降低保險費。故(3)

No. 25
年齡乃影響死亡率最重要因素,由各年齡之可能死亡率所構成之彙整表,稱之為?
(1) 罹病表。
(2) 生命表。
(3) 解約金表。
(4) 現金價值。
答:(2)
結論:年齡乃影響死亡率最重要因素,由各年齡之可能死亡率所構成之彙整表,稱之為生命表。故(2)

No. 26
下列何者非影響死亡率的因素?
(1) 被保險人的婚姻狀況。
(2) 被保險人的體格 (即身高、體重)。
(3) 被保險人的性別。
(4) 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
答:(1)
影響死亡率的因素:年齡、性別、體格、健康狀況等。
結論被保險人的婚姻狀況非影響死亡率的因素。故(1)為非

No. 27
用以計算保險費用的死亡率稱為?
(1) 預定利率。
(2) 預定死亡率。
(3) 預定營業費用。
(4) 以上皆是。
答:(2)
²  由生命表可得知每一年齡之死亡率。
²  將來要支付死亡保險金的保險費,稱為死亡保險費。
²  死亡率為計算死亡保險費的基礎。
²  此種,用以計算保險費用的死亡率稱為預定死亡率。
結論
由生命表可知每一年齡之死亡率,死亡率為計算將來要支付死亡保險金的保險費 (稱為死亡保險費基礎,此種,用以計算保險費用的死亡率稱為預定死亡率。故(2)

No. 28
下列關於「預定利率」之敘述,何者有誤?
(1) 用來折扣保險費的利率就是預定利率。
(2) 同一險種,預定利率越高,保費就越高。
(3) 近來由於利率不斷下降,預定利率改由各保險公司依險種特性等因素自行訂定。
(4) 以上皆非。
答:(2)
²  預定利率:當保險公司收取保戶的保費後,在被保險人尚未發生保險事故領取保險金之前,保險公司可將此積存的保險金加以利用,並可做最有利的投資運用,如此則可獲得一定的收益,因而保險公司照理應支付利息給保戶,但此項利息係採預扣之方式,亦即在向保戶收取保費之初就有一定的保費折扣,用來折扣保費的利率就是預定利率。故(1)
²  同一險種,預定利率越高,保費就越低。預定利率與保費的關係約為:預定利率差1%,保費調整8% 15%。故(2)有誤
²  由於利率不斷下降,自89111日起,主管機關指示,預定利率改由各保險公司依險種特性、過去資金運用績效、未來投資規劃及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等因素自行訂定。故(3)

No. 29
人壽保險計算保險費所依據之利率,自89111日起?
(1) 不得低於年息一分。
(2) 不得低於年息六厘。
(3) 依主管機關指示各公司自行依險種特性,過去資金運用、績效,未來規劃及社會發展趨勢等因素訂定。
(4) 不得高於年息六厘。
答:(3)
結論
由於利率不斷下降,自89111日起,主管機關指示,預定利率改由各保險公司依險種特性、過去資金運用績效、未來投資規劃及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等因素自行訂定。故(3)

No. 30
下列關於「預定營業費用率」之敘述,何者有誤?
(1) 營運費用占保費的比率,稱之為預定營業費用率。
(2) 要保人所繳交的保險費,內含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
(3) 純保險費用來支付保險金;附加保險費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的營運費用。
(4) 人壽保險以附加方式出單者,附加費用率應高於其為主契約時之附加費用率。
答:(4)
²  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所收取的保險費除了需能支應未來的理賠給付,也必須支付公司營運的行政成本與合理的利潤,這些營運費用占保險費之比率就是預定營業費用率。故(1)
²  要保人所繳交的保險費,內含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故(2)
²  純保險費用來支付保險金;附加保險費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的營運費用。故(3)
²  人壽保險以附加方式出單者,附加費用率應低於其為主契約時之附加費用率,以免一條羊被剝二層皮。故(4)有誤

No. 31
保險費是由那些項目組成:甲.預估保險費;乙.純保險費;丙.附加保險費;丁.核定保險費。
(1) 甲乙。
(2) 乙丙。
(3) 丙丁。
(4) 甲乙丙。
答:(2)
結論:保險費內含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僅乙丙。故(2)

No. 32
定期保險下列何者不正確?
(1)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利率高低成正比
(2)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費用率高低成正比
(3)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死亡率高低成正比
(4) 以上皆是
答:(1)
定期保險以「死亡」為給付條件,保險費係使用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等 3 種因素為基礎來計算。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死亡率高低成正比:預定死亡率愈高,保險費愈高。故(3)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利率高低成反比:預定利率愈高,保險費愈低。故(1)不正確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費用率高低成正比:費用率愈高,保險費愈高。故(2)

No. 33
計算終身險保險費時,假定預定營業費用率不變,而預定死亡率降低同時預定利率提高時,保險費會?
(1) 差不多
(2) 降低
(3) 提高
(4) 不變
答:(2)
終身險以「死亡」為給付條件,保險費係使用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等 3 種因素為基礎來計算。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死亡率高低成正比:預定死亡率愈高,保險費愈高;預定死亡率降低,保險費愈低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利率高低成反比:預定利率愈高,保險費愈低
²  其他因素不變,保險費與費用率高低成正比:費用率愈高,保險費愈高。
結論:假定預定營業費用率不變,而預定死亡率降低同時預定利率提高時,保險費會降低。故(2)

No. 34
保險費由哪兩項要素組成?
(1) 預估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
(2) 附加保險費和核定保險費。
(3) 核定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
(4) 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
答:(4)
結論:保險費內含純保險費附加保險費。故(4)

No. 35
保險公司為經營保險事業所需的「經費及合理利潤」,都預先算入保險費內,此種營運費用占保險費之比率,稱之為?
(1) 預定利率。
(2) 預定死亡率。
(3) 預定營業費用率。
(4) 預定附加率。
答:(3)
結論:保險公司其營運所需之費用,占保險費之比率就是預定營業費用率。故(3)

No. 36
下列何者非屬保險公司營運保險事業所需的費用?
(1) 行銷新契約。
(2) 收取保險費。
(3) 公關費用。
(4) 維護契約。
答:(3)
結論:保險公司行銷新契約收取保險費維護契約等,均需要各種各樣的薪資或物品費用。公關費用非屬之。故(3)

No. 37
純保險費是指:
(1) 附加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2) 死亡保險費、生存保險費。
(3) 生存保險費、附加保險費。
(4) 死亡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答:(2)
²  保險公司向要保人收取的保險費,稱之為「總保險費」,此總保險費一部份用來支應「保險金」;另一部份用來支應「營運費用」。
²  「用來支應死亡保險金者稱死亡保險費」;「用來支應滿期保險金者稱生存保險費」,二者合稱「純保險費」。故(2)
²  而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營運費用」者,稱之為「附加保險費」。
²  亦即,總保險費 = 純保險費 (死亡保險費或生存保險費) + 附加保險費。

No. 38
純保險費包括:
(1) 死亡保險費和生存保險費。
(2) 死亡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
(3) 生存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
(4) 附加保險費和死亡保險費。
答:(1)
結論
保險公司,用來支應「死亡保險金」者,特稱「死亡保險費」;用來支應「滿期保險金」者,特稱「生存保險費」,二者合稱「純保險費」。故(1)

No. 39
附加保險費是為?
(1) 累積責任準備金
(2) 保險公司營運所需費用
(3) 給付意外事故、住院給付金、手術津貼等
(4) 以上皆是
答:(2)
保險公司向要保人收取的保險費,稱之為「總保險費」,此總保險費一部份用來支應「保險金」;另一部份用來支應「營運費用」。
為將來給付保險金財源,以預定死亡率與預定利率為基礎計算的保險費是純保險費。
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營運費用」以預定營業費用率為基礎計算者,稱之為「附加保險費」。故(2)

No. 40
人壽保險保費計算基礎三種因素為?
(1) 預定死亡率、預定職業類別費率、預定利率。
(2) 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
(3) 預定獲益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
(4) 預定營業費用率、預定死亡率、預定職業類別費率。
答:(2)
結論:人壽保險保費計算基礎三種因素為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故(2)

No. 41
人壽保險費的計算不是依據下列那個因素為基礎?
(1) 預定營業費用率。
(2) 預定死亡率。
(3) 預定住院率。
(4) 預定利率。
答:(3)
結論:人壽保險費係使用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 3 種因素為基礎來計算。預定住院率為非。故(3)為非

No. 42
人壽保險費的計算是依據某些因素為基礎,下列何者為非?
(1) 預定死亡率。
(2) 預定生存率。
(3) 預定營業費用率。
(4) 預定利率。
答:(2)
人壽保險費係使用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率 3 種因素為基礎來計算。預定生存率為非。故(2)為非
預定死亡率愈高,保險費愈高;預定利率愈低,保險費愈高;預定營業費用率愈高,保險費愈高。

No. 43
為將來給付保險金財源,以預定死亡率與預定利率為基礎計算的保險費是?
(1) 自然保費
(2) 平準保險費
(3) 附加保險費
(4) 純保險費
答:(4)
²  保險公司向要保人收取的保險費,稱之為「總保險費」,此總保險費一部份用來支應「保險金」;另一部份用來支應「營運費用」。
²  為將來給付保險金財源,以預定死亡率與預定利率為基礎計算的保險費是純保險費。故(4)
²  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營運費用」以預定營業費用率為基礎計算者,稱之為「附加保險費」。
註:自然保費與平準保險費
保費若依自然保費 (按死亡率增加而逐年調高保費方式負擔,則由於死亡率隨年齡增加而增加,至老年時的保費將高得令人望而生畏,為了消除這種負擔上的不便,設計出每次繳納金額始終不變的方法,這種平準化的保費,稱為平準保險費

No. 44
不論繳費期間多長,每期所繳的保險費都是同一數額,稱為?
(1) 躉繳保險費。
(2) 自然保險費。
(3) 年繳保險費。
(4) 平準保險費。
答:(4)
²  自然保險費:保險費率隨被保險人之年齡遞增而遞增。
²  平準保險費:保費費率不隨被保險人之年齡遞增而遞增,每一期的保費皆相等。故(4)

No. 45
保險公司為保險給付作準備,也是保戶於年輕時多繳保費,用來彌補年老時少繳保費的儲蓄金,稱之為:
(1) 保單價值準備金。
(2) 預備金。
(3) 責任準備金。
(4) 保險金。
答:(3)
²  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就負擔了給付死亡保險金及滿期生存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必須平日有所準備。
²  準備的方法,就是將純保險費部份,扣除已經過危險保險費後的大部份資金,提存保管;通常還必須分別按照保險種類,計算出各種保險的準備金,記載於特設的帳簿,以備將來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夠完全履行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這就是責任準備金。
²  責任準備金,也是保戶於年輕時多繳保費,用來彌補年老時少繳保費的儲蓄金。故(3)

No. 46
責任準備金之作用是在:
(1) 死亡保險金給付的準備。
(2) 滿期生存保險金的準備。
(3) 以上皆是。
(4) 以上皆非。
答:(3)
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就負擔了給付死亡保險金滿期生存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必須平日有所準備。
結論(1)(2)皆是。故(3)

No. 47
下列何者非責任準備金之作用?
(1) 滿期保險金的準備。
(2) 公司費用支出的準備。
(3) 年老時高風險保費之準備。
(4) 死亡保險金給付的準備。
答:(2)
²  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就負擔了給付死亡保險金滿期生存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必須平日有所準備。責任準備金,也是保戶於年輕時多繳保費,用來彌補年老時少繳保費的儲蓄金。故(134)皆對
²  公司費用支出的準備為非。故(2)為非

No. 48
人壽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即需負起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因此為了應付各項給付的需要,壽險公司應積存準備,此即?
(1) 責任準備金。
(2) 解約金。
(3) 盈餘金。
(4) 保證金。
答:(1)
結論
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就負擔了給付死亡保險金及滿期生存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必須平日有所準備,此即責任準備金。故(1)

No. 49
死亡率隨年齡增加,費率應該每年增加,但一般保戶每次所繳保費金額相同,為準備完全履行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公司應於保戶繳費期間在所繳保費中提存累積一筆資金稱為:
(1) 退休金。
(2) 安定基金。
(3) 解約金。
(4) 責任準備金。
答:(4)
結論:保險公司應於保戶繳費期間在所繳保費中提存累積一筆資金稱為責任準備金。故(4)

No. 50
責任準備金的提存與下列那些費率因子有關?A預定死亡率;B預定營業費用率;C預定利率。
(1) AC
(2) BC
(3) AB
(4) ABC
答:(1)
結論:責任準備金的提存與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有關。僅AC。故(1)
1:預定死亡率愈高;預定利率愈低,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愈多;預定死亡率愈低;預定利率愈高,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愈少。
2:預定死亡率愈高,表示保險公司理賠的機率愈大,因此,所需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愈多。
3:預定利率愈低,表示保戶期初多繳的保費,運用於投資,所能獲得的投資收益愈少,因此,所需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愈多。

No. 51
依現行法令規定,健康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採用?
(1) 由各壽險公司自行決定提存方式,但須事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2) 一年定期修正制。
(3) 平衡準備金制提存方式。
(4) 15年繳費15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答:(2)
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
²  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民國9511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較20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採20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²  一年以內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採一年定期修正制
²  生存保險、人壽保險附有按一定期間 (不含滿期給付之生存保險金部分及年金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以採用平衡準備金制為原則;其方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結論:健康保險保險期間以一年期為原則,故採一年定期修正制。故(2)

No. 52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除生存保險外,依保險業各種責任準備金提存辦法之規定,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自民國幾年起,採 20 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1) 87
(2) 88
(3) 94
(4) 95
答:(4)
結論
依保險業各種責任準備金提存辦法第 10 條規定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應依下列方式辦理:第四款:中華民國9511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較20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採20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故(4)

No. 53
責任準備金的提存與預定死亡率及下列何者有關?
(1) 預定住院率。
(2) 預定危險發生率。
(3) 預定營業費用率。
(4) 預定利率。
答:(4)
結論:責任準備金的提存與預定死亡率及預定利率有關。故(4)
1:預定死亡率愈高;預定利率愈低,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愈多;預定死亡率愈低;預定利率愈高,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愈少。
2:預定死亡率愈高,表示保險公司理賠的機率愈大,因此,所需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愈多。
3:預定利率愈低,表示保戶期初多繳的保費,運用於投資,所能獲得的投資收益愈少,因此,所需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愈多。

No. 54
 是保險公司的保險給付準備,也是保戶於年輕時多繳保費,用來彌補年老時少繳保費的儲蓄金。
(1) 保險金。
(2) 保單價值準備金。
(3) 預備金。
(4) 賠款準備金。
答:(2)
結論
保險公司為保險給付作準備,也是保戶於年輕時多繳保費,用來彌補年老時少繳保費的儲蓄金,稱之為保單價值準備金(責任準備金)。故(2)

No. 55
保戶於投保後繳足保險費而積有下列何者時,若因故解約,保險公司必須償付解約金?
(1) 保險金。
(2) 保單價值準備金。
(3) 保單理賠準備金。
(4) 以上皆非。
答:(2)
1.          保險公司收取壽險保費後,也負擔了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主管機關為了保護大眾的權益,督促保險公司確實擔負起理賠責任,在責任準備金提存的規定,採取較為穩健的作法,就是規定提存較多的責任準備金。例如採用較低的預定利率或是較高的預定死亡率來計提。
2.          責任準備金穩健的計提方式,使得保單價值有高估的情形,為確實反映保單價值,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本法所稱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
3.          簡單的說:
²  用以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預定死亡率」低於責任準備金。或
²  用以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預定利率」高於責任準備金。
保戶於投保壽險後繳足的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若因故須終止保險契約而辦理解約,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 1 個月內償付解約金。故(2)

No. 56
為確實反映保單價值,而以該保單用以計算保費所採用的預定利率及預定死亡率為該保單評價之基礎者,稱之為:
(1) 保單貸款。
(2) 保單價值準備金。
(3) 解約金。
(4) 責任準備金。
答:(2)
責任準備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混淆:保單價值準備金事實上與責任準備金之計算方式是一致的,差別只在於計算用之假設值。
²  責任準備金是依較保守之死亡率 (例如第×回經驗生命表死亡率之百分之百與較低之預定利率來計算。
²  保單價值準備金則依該保單實際上用以計算保費所用之死亡率 (例如第×回經驗生命表死亡率之90 %)與預定利率來計算。(2)
²  責任準備金代表的是主管機關用來規定保險公司之保證能清償未來保險金責任之金額。
²  保單價值準備金則可視為保戶過去所繳保費扣除必要支出後存在於保險公司用來支應未來保險金給付之金額。
²  此兩種準備金的說法用字不同,其實代表意義是差不多的,唯一最大差別就是金額大小。
由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乃依實際計算保費用之假設值作為保單評價之基礎,故舉凡要保人辦理保單貸款、更約、加減保、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計算保單分紅等皆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而非以責任準備金為計算基礎。

No. 57
在人身保險中「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比「保單價值準備金」為穩健,所以前者提存之金額,比後者:
(1) 一樣。
(2) 為少。
(3) 為多。
(4) 都可以。
答:(3)
結論:在人身保險中「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比「保單價值準備金」為穩健,所以前者提存之金額,比後者為多。故(3)

No. 58
保戶辦理解約,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通知後多久期間內償付解約金?
(1) 10 天。
(2) 20 天。
(3) 一個月。
(4) 二個月。
答:(3)
保險法第 119 條第一項: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故(3)

No. 59
目前保險法令的規定,解約金不得低於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1) 1/2
(2) 1/4
(3) 2/3
(4) 3/4
答:(4)
結論
保險法第 119 條第一項: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故(4)

No. 60
要保人解約對保險人的影響,下列何者為非?
(1) 逆選擇。
(2) 資金運用不利。
(3) 費用無法攤回。
(4) 道德危機。
答:(4)
結論:提前解約會對保險公司造成逆選擇資金運用不利費用無法攤回等不良影響。道德危機為非。故(4)

No. 61
人壽保險公司產生盈餘之利源是指?
(1) 死差益。
(2) 利差益。
(3) 費差益。
(4) 以上皆是。
答:(4)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考慮的三個因素
²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必須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收益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釐定,不能隨意改變。
²  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與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
²  一旦實際情況比預期情況好,就會出現「差益」,稱之為「死差益費差益及利差益」,保險公司將這些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
結論以上皆是(4)

No. 62
在保費三個預定率中,當保險人實際所用之營業費用低於預定管業費用時,會產生:
(1) 死差益。
(2) 利差益。
(3) 費差益。
(4) 利差損。
答:(3)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考慮的三個因素
1.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必須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收益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釐定,不能隨意改變。
2.          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與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
3.          一旦實際情況比預期情況好,就會出現「差益」,稱之為「死差益、費差益及利差益」,保險公司將這些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
4.          反之,一旦實際情況不如預期,則保險公司將蒙受損失而出現「差損」,稱之為「死差損、費差損及利差損」。
²  死差損: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死亡率高於預定死亡率時,所產生的損失。
²  費差損: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營運管理費用高於預計的營運管理費用時,所產生的損失。
²  利差損: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低於預計的投資收益時 (實際的利率低於預計的利率),所產生的損失。
結論:當保險人實際所用之營業費用低於預定管業費用時,會產生費差益。故(3)

No. 63
以下何者不是分紅保單中,保險公司每年經營與投資所產生的分紅回饋給保戶?
(1) 死差益。
(2) 利差益。
(3) 利差損。
(4) 費差益。
答:(3)
²  紅利的來源:死差益、費差益及利差益。
²  利差損不是紅利的來源。(3)不是

No. 64
實際利率比預定利率低時產生:
(1) 利差益。
(2) 利差損。
(3) 保單價值準備金。
(4) 責任準備金。
答:(2)
²  利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高於預計的投資收益時(實際的利率高於預計的利率),所產生的利益。
²  利差損: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低於預計的投資收益時(實際的利率低於預計的利率),所產生的損失。故(2)

No. 65
保險公司依各項預定率向保戶收取的保險費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所產生的盈餘,應該還給保戶,稱為:
(1) 責任準備金。
(2) 保單價值準備金。
(3) 解約金。
(4) 保單紅利。
答:(4)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考慮的三個因素
²  保險公司釐定費率時必須考慮三個因素:預定死亡率、預定投資收益率和預定營運管理費用,而費率一經釐定,不能隨意改變。
²  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與預期的情況有所差別。
²  一旦實際情況比預期情況好,就會出現「差益」,稱之為「死差益、費差益及利差益」,保險公司將這些差益產生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保單紅利的來源。(4)

No. 66
保單紅利的支付方式有:
(1) 積存、增加保額、現金支付。
(2) 抵繳保費、現金支付、積存。
(3) 抵繳保費、積存、增加保額。
(4) 積存、增加保額、抵繳保費、現金支付。
答:(4)
保單紅利的支付方法
積存(存入)方法:將保單紅利積存至契約終止為止,或保戶有請求時給付。平時公司依據所定之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利養利。
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將保單紅利增購繳清保險,以增加保障金額。
抵繳保費:以保單紅利扣抵保險費。
現金支付方法:每年 1 次,以現金支付保單紅利。
結論:保單紅利的支付方法有:積存、增加保額、抵繳保費、現金支付。故(4)

No. 67
保單紅利的支付方式有:A增加保險金額;B積存(存入)方法;C抵繳保費;D現金支付方法。
(1) ABC
(2) ABCD
(3) BCD
(4) ACD
答:(2)
保單紅利的支付方法
積存(存入)方法:將保單紅利積存至契約終止為止,或保戶有請求時給付。平時公司依據所定之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利養利。
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將保單紅利增購繳清保險,以增加保障金額。
抵繳保費:以保單紅利扣抵保險費。
現金支付方法:每年 1 次,以現金支付保單紅利。
結論ABCD皆是。故(2)

No. 68
保單紅利支付方法有:
(1) 積存。
(2) 增加保額。
(3) 抵繳保費。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保單紅利的支付方法有:積存、增加保額、抵繳保費、現金支付。以上皆是(4)

No. 69
月繳保費的契約比年繳之保單紅利:
(1) 多一點。
(2) 少一點。
(3) 一樣多。
(4) 不一定。
答:(2)
結論:保費係採期初繳費法,則月繳者所能以利養利之本金小於年繳者,因此,月繳保費的契約比年繳之保單紅利:少一點。故(2)

No. 70
保單紅利之給付方式一經決定,要保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
(1) 限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變更。
(2) 限以口頭通知保險公司變更。
(3) 不得變更。
(4) 得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變更。
答:(1)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4條第四項: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保單紅利之給付方式。故(1)

No. 71
保單分紅的支付方法,那一種可增加保障的作用?
(1) 抵繳保費
(2) 現金支付
(3) 解約金。
(4) 購買增額繳清保險。
答:(4)
結論:保單分紅的支付方法,採購買增額繳清保險者可增加保障的作用。故(4)

No. 72
以保單紅利扣抵保險費是為:
(1) 抵繳保費法。
(2) 積存方法。
(3) 現金支付。
(4) 增加保險金額方法。
答:(1)
結論:以保單紅利扣抵保險費是為:抵繳保費法。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