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第2-6章:保密原則


共同科目 第二單元 職業道德
第六章:保密原則

No. 1
下列何者不是公司員工必須禁止的行為?
(1) 交付給顧客公司未公佈的財報。
(2) 交付給顧客公司依法應公開的資訊。
(3) 交付給顧客公司的商業機密。
(4) 以上皆非。
答:(2)
結論交付給顧客公司依法應公開的資訊不是禁止的行為。故(2)

No. 2
金融從業人員基於保密原則:
(1) 應注意對帳單寄送時客戶資料之隱密性,以保障客戶權益。
(2)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對帳單者,應比照網路交易認證機制,透過憑證機構之資料加密等功能,始得傳送予客戶。
(3) 非依法令所為之查詢,不得洩露客戶委任事項及其他業務上所獲悉之秘密。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從業人員基於保密原則:
1.          應注意對帳單寄送時客戶資料之隱密性,以保障客戶權益。
2.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對帳單者,應比照網路交易認證機制,透過憑證機構之資料加密等功能,始得傳送予客戶。
3.          非依法令所為之查詢,不得洩露客戶委任事項及其他業務上所獲悉之秘密。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3
金融服務業如經客戶同意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對帳單者:
(1) 應比照網路交易認證機制,須透過憑證機構之資料加密等功能,始得傳送予期貨交易人。
(2) 經客戶同意,不需網路交易認證機制,只需有客戶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寄送。
(3) 電子郵件寄送方式,只要能取得客戶的電子郵件閱讀回條,即可不需網路交易認證機制。
(4) 為預防電腦駭客取得客戶資料,不可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對帳單。
答:(1)
結論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對帳單者:應比照網路交易認證機制,須透過憑證機構之資料加密等功能,始得傳送予期貨交易人。故(1)

No. 4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之委託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適當?
(1) 可透露客戶委託之事項予依法進行調查之主管機關或檢調單位。
(2)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洩露客戶委託之事項。
(3) 需經客戶同意,方可透露客戶委託之事項予依法進行調查之主管機關或檢調單位。
(4) 依業務需要,可透露客戶委託之事項給第三者知情。
答:(1)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之委託事項,可透露客戶委託之事項予依法進行調查之主管機關或檢調單位。故(1)

No. 5
金融服務事業基於金控交叉行銷策略:
(1) 不須經客戶同意,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財務資料相互流用。
(2) 必須經客戶同意,方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財務資料相互流用。
(3) 若未經客戶同意,僅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相互流用,財務資料不可流用。
(4) 若未經客戶同意,僅可將其客戶之財務資料相互流用,基本資料不可流用。
答:(2)
結論金控交叉行銷策略:必須經客戶同意,方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財務資料相互流用。故(2)

No. 6
有關金融從業人員之保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金融從業人員可私下向其他人員調閱客戶之委託資料。
(2) 金融從業人員為牟取客戶最大利益,可告知其他客戶之委託資料供自己客戶參考。
(3) 除法令之查詢,不可對外洩露客戶之委託事項。
(4) 若甲客戶之款項誤匯入乙客戶之帳戶,應甲客戶要求,可告知乙客戶之聯絡電話。
答:(3)
結論有關金融從業人員之保密原則,除法令之查詢,不可對外洩露客戶之委託事項。故(3)

No. 7
對於客戶之申訴或檢舉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適當?
(1) 若以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提出者,可以不受理。
(2) 對於申訴或檢舉人之姓名、地址須予以保密。
(3) 以言詞提出申訴或檢舉之案件,應留存談話紀錄。
(4) 以上皆是。
答:(4)
對於客戶之申訴或檢舉案件:
1.          若以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提出者,可以不受理。
2.          對於申訴或檢舉人之姓名、地址須予以保密。
3.          以言詞提出申訴或檢舉之案件,應留存談話紀錄。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8
對於金融從業人員應有之態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應妥慎保管客戶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不得洩露客戶委託事項。
(2) 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洩露或利用公司及客戶之資料圖利。
(3) 不得利用或竊用他人電子帳號及密碼,為任何業務或非業務行為。
(4) 以上皆是。
答:(4)
對於金融從業人員應有之態度:
1.          應妥慎保管客戶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不得洩露客戶委託事項。
2.          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洩露或利用公司及客戶之資料圖利。
3.          不得利用或竊用他人電子帳號及密碼,為任何業務或非業務行為。
結論(1)(2)(3)皆是。故(4)

No. 9
當金融從業人員知悉客戶未經授權利用他人名義從事商品交易時:
(1) 應接受其委託並為其保守秘密。
(2) 在客戶承諾補具授權書的情況下,先接受其委託進行交易。
(3) 拒絕接受其委託進行交易。
(4) 可有條件地接受其委託進行交易。
答:(3)
結論
當金融從業人員知悉客戶未經授權利用他人名義從事商品交易時:應拒絕接受其委託進行交易。故(3)

No. 10
金融服務業寄送客戶買賣報告書時,何者敘述適當?
(1) 基於保密,應依約定方式交付客戶本人。
(2) 基於保密,一律由客戶親至公司領取。
(3) 選項(1)(2)皆是。
(4) 選項(1)(2)皆非。
答:(1)
結論金融服務業寄送客戶買賣報告書時,基於保密,應依約定方式交付客戶本人。故(1)

No. 11
金融服務業對於其客戶個人資料之處理方式,何者敘述有誤?
(1) 依照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2) 可放置公開場所,以便其他同仁隨時連絡服務。
(3) 須經客戶同意,方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財務資料通用。
(4) 資訊人員應對客戶資料具保密之義務。
答:(2)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對客戶資料具保密之義務,不可放置公開場所,以便其他同仁隨時連絡服務。故(2)有誤

No. 12
金融從業人員應本保密原則,忠實執行業務,何者敘述有誤?
(1) 可依法令之查詢,透露客戶委託之事項。
(2) 如經客戶同意,可將客戶之基本資料、財務資料互為通用。
(3) 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以非真實姓名從事金融商品交易分析。
(4) 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可拒絕就其個人資料申請查詢。
答:(3)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不得以非真實姓名(化名)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故(3)有誤

No. 13
金融服務業之委任客戶 君之配偶,若未經授權要求提供 君之買賣報告書供其參考:
(1) 不可提供 A 君之買賣報告書給其配偶。
(2) 可提供 A 君之買賣報告書給其配偶。
(3)  A 君之配偶填寫申請書並簽名才可以提供。
(4) 僅能陪同 A 君之配偶現場閱覽。
答:(1)
結論
金融服務業寄送客戶買賣報告書時,基於保密,應依約定方式交付客戶本人,不可提供買賣報告書給其配偶。故(1)

No. 14
金融服務機構於下列情形下,可拒絕客戶查詢、閱覽、提供複本之請求:
(1) 就其個人資料申請查詢,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
(2) 有妨害第三人重大利益之虞者。
(3) 有妨礙職務執行之虞者。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業接受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之程序及收費標準第3條第一項
金融服務機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拒絕當事人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之請求:
1、就其個人資料申請查詢,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
2、有妨礙職務執行之虞者。
3、有妨害第三人重大利益之虞者。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15
從業人員對於自客戶取得之機密資料應盡保密義務,所謂保密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1) 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予與執行該業務無關之人。
(2) 不得為交付目的以外之利用。
(3) 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管理之。
(4) 以上皆是。
答:(4)
保密原則:
1.          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予與執行該業務無關之人。
2.          不得為交付目的以外之利用。
3.          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管理之。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16
基於職務關係而獲悉與業務相關尚未公開之重大消息,於該重大消息未公開前不得為誰使用?
(1) 自己。
(2) 客戶。
(3) 其他第三者。
(4) 以上皆是。
答:(4)
重大消息未公開前不得為自己、客戶其他第三者使用。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17
從業人員對於所屬公司之機密資料在下列何種情形下可不適用「保密原則」?
(1) 於資料揭露前已為公眾所知。
(2) 依相關法令要求被揭露者,非因從業人員違反保密義務者。
(3) 選項(1)(2)皆是。
(4) 選項(1)(2)皆非。
答:(3)
下列情形下可不適用「保密原則」:於資料揭露前已為公眾所知依相關法令要求被揭露者,非因從業人員違反保密義務者
結論選項(1)(2)皆是。故(3)

No. 18
下列何人對於公司本身或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責任?
(1) 董事。
(2) 監察人。
(3) 經理人。
(4) 以上皆是。
答:(4)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對於公司本身或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責任。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19
對於客戶的資料,應該:
(1) 予以保密。
(2) 提供給關係企業做行銷。
(3) 告知同事給予參考。
(4) 讓其他客戶瞭解。
答:(1)
結論對於客戶的資料,應該:予以保密。故(1)

No. 20
得知客戶個人資料:
(1) 予以保密。
(2) 可用於私人用途。
(3) 販售給非法單位。
(4) 隨意揭露給他人。
答:(1)
結論得知客戶個人資料,應該:予以保密。故(1)

No. 21
在公共場所不得:
(1) 談論公司重要機密。
(2) 談論國家大事。
(3) 談論藝文趣事。
(4) 談論個人未來計畫。
答:(1)
結論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公司重要機密。故(1)

No. 22
金融從業人員為客戶辦理財富管理,對客戶本身的資產、各項資料及隱私都應該妥慎保管不得洩露或不當使用,以符合下列何種原則?
(1) 利益衝突原則。
(2) 保密原則。
(3) 禁止原則。
(4) 告知原則。
答:(2)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為客戶辦理財富管理,對客戶本身的資產、各項資料及隱私都應該妥慎保管不得洩露或不當使用,以符合保密原則。故(2)

No. 23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取自客戶之相關資料或資訊應不得為下列之行為?
(1) 公開。
(2) 販售。
(3) 複製。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取自客戶之相關資料或資訊應不得為公開販售複製之行為。以上皆是(4)

No. 24
金融從業人員對公司或其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理由為何?
(1) 可能為競爭對手所利用。
(2) 洩露未公開資訊之後對公司有所損害。
(3) 洩露未公開資訊之後對客戶有所損害。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從業人員對公司或其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因為:
1.          可能為競爭對手所利用。
2.          洩露未公開資訊之後對公司有所損害。
3.          洩露未公開資訊之後對客戶有所損害。
結論以上皆是(4)

No. 25
妥善保管客戶資料,確保客戶相關資料及客戶隱私之保密性,是屬下列哪一原則之表現?
(1) 守法原則。
(2) 保密原則。
(3) 能力原則。
(4) 誠信原則。
答:(2)
結論
妥善保管客戶資料,確保客戶相關資料及客戶隱私之保密性,是屬保密原則之表現。(2)

No. 26
金融從業人員從事保險業務招攬後,擅自將所蒐集客戶的那些個人資料,轉交給第三人,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1) 姓名、地址、電話、出生年月日、教育程度、職業、身分證統一編號。
(2) 特徵、婚姻、健康、病歷、指紋、保險金額、財務狀況。
(3) 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4) 以上皆是。
答:(4)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一款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結論以上皆是(4)

No. 27
金融從業人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1) 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
(2) 依誠實及信用之方法為之。
(3) 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4) 以上皆是。
答:(4)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結論以上皆是(4)

No. 28
金融從業人員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需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情形,始可為之,以下何者為非?
(1)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2) 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3) 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4) 經當事人口頭同意。
答:(4)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六、與公共利益有關。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
結論經當事人口頭同意者為非。故(4)

No. 29
金融從業人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者,應負之法律責任為何?
(1) 損害賠償責任。
(2) 道義責任。
(3) 不需負責。
(4) 以上皆是。
答:(1)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一項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1)

No. 30
老王向保險公司投保個人責任保險附加個人傷害險,老王之配偶要求 保險公司提供受益人資料時,金融從業人員應如何處理?
(1) 應得老王之書面同意。
(2) 直接告訴他。
(3) 視當天心情。
(4) 先婉轉拒絕,等他生氣再告訴他。
答:(1)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第五款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故(1)

No. 31
金融從業人員從事保險業務招攬,於下列何時,應對客戶資料盡保密之義務?
(1) 業務員在職時或離職後。
(2) 僅於業務員招攬業務時。
(3) 僅於業務員將資料歸檔時。
(4) 以上皆非。
答:(1)
結論業務員在職時或離職後,均應對客戶資料盡保密之義務。故(1)

No. 32
下列何者為金融從業人員從事保險業務招攬時,應注意之事項?
(1) 除非有法律規定,否則不得洩露客戶資料。
(2) 妥善保管客戶資料,避免讓不相關的第三人取得。
(3) 不得銷售或販賣客戶資料。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從業人員從事保險業務招攬時:
1.          除非有法律規定,否則不得洩露客戶資料。
2.          應妥善保管客戶資料,避免讓不相關的第三人取得。
3.          不得銷售或販賣客戶資料。
結論以上皆是(4)

No. 33
金融從業人員於業務上獲取客戶之個人資料,應以何種態度面對?
(1) 不得隨意直接或間接對第三人洩露。
(2) 只要非出於故意之揭露,即無庸負責。
(3) 以漠不關心態度面對。
(4) 基本資料可以洩露無妨。
答:(1)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於業務上獲取客戶之個人資料,不得隨意直接或間接對第三人洩露(1)

No. 34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個人資料之維護,應如何處理才算適當?
(1) 客戶特別叮嚀時再注意就好。
(2) 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3) 可用以換取利益。
(4) 視與客戶關係而定。
答:(2)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對於客戶個人資料之維護,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2)

No. 35
金融從業人員對於經手業務所得知之客戶訊息,應抱持如何態度始屬適當?
(1) 可在市場上交換利益。
(2) 反正我不洩露,別人也會洩露。
(3) 本於職業道德,應予維護。
(4) 視狀況而定。
答:(3)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對於經手業務所得知之客戶訊息,應本於職業道德,善加維護(3)

No. 36
基於職務的關係而獲得的客戶資料,從業人員應該如何做才正確?
(1) 由於大環境不佳,基於自己未來生活著想,可以將客戶資料轉賣給別人。
(2) 必須忠於保密原則,絕不對外洩露。
(3) 隨意丟棄,不整理。
(4) 以上皆是。
答:(2)
結論基於職務的關係而獲得的客戶資料,從業人員必須忠於保密原則,絕不對外洩露(2)

No. 37
公司在考量制定客戶資料運用、保密及客戶意見反映處理程序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何者?
(1) 客戶資料運用範圍。
(2) 維護之範圍及層級。
(3) 受理客戶意見、申訴之管道、作業程序。
(4) 以上皆是。
答:(4)
公司在考量制定客戶資料運用、保密及客戶意見反映處理程序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1.          客戶資料運用範圍。
2.          維護之範圍及層級。
3.          受理客戶意見、申訴之管道、作業程序。
結論以上皆是(4)

No. 38
下列那些資訊屬於機密,不能隨意給第三人知道?
(1) 公司的商業資料。
(2) 員工的個人資料。
(3) 由客戶告知的資料。
(4) 以上皆是。
答:(4)
下列資訊屬於機密:公司的商業資料、員工的個人資料、由客戶告知的資料。
結論以上皆是(4)

No. 39
如因業務的需要,必須揭露客戶的資料時,以下何種措施才是正確?
(1) 必須取得當事人的認可,方可進行。
(2) 取得公司上級同意即可。
(3) 為免去作業的繁瑣,如不影響客戶的權益,可以自行決定。
(4) 以上皆是。
答:(1)
結論如因業務的需要,必須揭露客戶的資料時,必須取得當事人的認可,方可進行(1)

No. 40
哪些職務員工應該遵守保密原則?
(1) 業務人員。
(2) 稽核人員。
(3) 會計人員。
(4) 以上皆是。
答:(4)
下列職務員工應該遵守保密原則:業務人員、稽核人員、會計人員。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1
以下那些項目屬於公司的商業機密,身為公司的員工,不可對第三者透露?
(1) 客戶的相關資料。
(2) 公司員工基本資料。
(3) 公司研發中的新產品。
(4) 以上皆是。
答:(4)
以下項目屬於公司的商業機密:客戶的相關資料、公司員工基本資料、公司研發中的新產品。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2
有關銀行授信資料,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1) 應有保密之義務。
(2) 不得向他人出售、洩露。
(3) 不得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4) 以上皆是。
答:(4)
銀行授信資料:應有保密之義務、不得向他人出售、洩露、不得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3
信用卡推廣人員與特約商店辦理簽約時所檢附之合約資料,應如何處理?
(1) 妥為保管。
(2) 不得移做他用。
(3) 不將資料外洩給第三人。
(4) 以上皆是。
答:(4)
信用卡推廣人員與特約商店辦理簽約時所檢附之合約資料,應:妥為保管、不得移做他用、不將資料外洩給第三人。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4
對經辦業務所取得之客戶資料,下列行為何者是正確的?
(1) 可販售予第三人。
(2) 不可販售予其他客戶,但可以跟其他同業交換。
(3) 可提供給自己親友開設的公司參考。
(4)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答:(4)
結論對經辦業務所取得之客戶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4)

No. 45
信用卡發卡機構之聘雇人員對於客戶資料,下列何者為正確?
(1) 應有保密之義務。
(2) 不得向他人出售、洩露。
(3) 不得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4) 以上皆是。
答:(4)
信用卡發卡機構之聘雇人員對於客戶資料:應有保密之義務、不得向他人出售、洩露、不得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6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業務應予保密,下列何者為非?
(1) 客戶資料。
(2) 商品機密。
(3) 公司業務機密。
(4) 業務簡介。
答:(4)
結論業務簡介無須保密(4)為非

No. 47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業務對客戶資料之保密,以下何者為非?
(1) 客戶基本資料無須保密。
(2) 客戶帳務資料應予保密。
(3) 客戶信用資料應予保密。
(4) 客戶投資及保險資料應予保密。
答:(1)
結論客戶基本資料必須保密(1)為非

No. 48
為保護客戶資料,以下措施何者是錯誤的?
(1) 應使用安全的軟硬體設備以安全傳輸。
(2) 應建立防火牆機制防止非法存取。
(3) 應限制客戶登錄公司網站。
(4) 應依業務權責限制使用資料人員。
答:(3)
結論
限制客戶登錄公司網站,則公司網站之設立將失去意義。以(1)(2)(4)所述之措施,來保護客戶資料,方為正確。(3)錯誤

No. 49
下列何種情況客戶資料可與子公司間得以進行共同行銷?
(1) 與客戶簽訂契約。
(2) 經客戶書面同意。
(3) 選項(1)(2)皆是。
(4) 選項(1)(2)皆非。
答:(3)
結論
與客戶簽訂契約或經客戶書面同意,客戶資料方可與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選項(1)(2)皆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