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第2-2章:受託執行業務

共同科目 第二單元 職業道德
第二章:受託執行業務

No. 1
金融從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較適當:
(1) 以大戶為優先服務的對象,其他客戶有時間再受理。
(2) 了解你的客戶,對於不適合的客戶應拒絕之。
(3) 損及客戶權益之事項如為客戶授權,仍應忠實執行不需要告知交易風險。
(4) 為牟取客戶最大利益,經紀商可逕行為客戶設定獲利、停損點。
答:(2)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了解你的客戶,對於不適合的客戶應拒絕之(2)

No. 2
金融從業人員受託買賣時應依下列何者確實迅速執行:
(1) 依客戶全年貢獻額之多寡為執行優先順序。
(2) 依客戶委託時間之先後為執行優先順序。
(3) 依客戶交易金額之大小為執行優先順序。
(4) 以現場客戶為優先,餘依委託時間之先後為執行優先順序。
答:(2)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受託買賣時應依客戶委託時間之先後為執行優先順序(2)

No. 3
金融從業人員於受理客戶買賣時:
(1) 不可以有進行對作或跟單之行為。
(2) 同意客戶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
(3) 為規避繳稅,提供自己或他人帳戶供客戶使用。
(4) 為牟取客戶最大利益,逕行為客戶設定獲利、停損點。
答:(1)
證券或期貨交易
客戶交易需以本人或有委任關係之帳戶為之,不可借他人帳戶交易。故(2)(3)皆錯
金融從業人員於受理客戶買賣時,不可以有進行對作或跟單之行為。(1)
金融從業人員於受理客戶買賣時,不得逕行為客戶設定獲利、停損點(4)

No. 4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下列何種行為不妥當:
(1) 經客戶要求,代其保管印鑑。
(2) 經客戶要求,代其保管存摺。
(3) 經客戶要求,代其領取對帳單。
(4) 以上皆不得為之。
答:(4)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不得保管或挪用客戶之有價證券、款項、印鑑或存摺。(1)(2)皆不妥當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不得代客戶領取對帳單,即使經客戶要求,亦不得為之。(3)不妥當
結論(1)(2)(3)所述皆不得為之(4)

No. 5
客戶買賣成交後,金融從業人員應立即回報,倘若有客戶不喜歡或不方便盤中連絡者,何者不宜:
(1) 順從客戶意思,完全不回報。
(2) 先與客戶約定回報程序再行告知。
(3) 一律致電給客戶開戶資料之聯絡人,請其轉達。
(4) 依規定行事,不管客戶喜歡與否,馬上回報。
答:(1)
結論順從客戶意思,完全不回報不宜。(1)

No. 6
金融從業人員面對客戶時,在執行業務受託買賣應:
(1) 優先執行老闆的委託單以博得好感、爭取業績。
(2) 以手續費高的客戶為優先服務對象。
(3) 不論是誰,在行情前都是一視同仁、一律平等。
(4) 以對公司貢獻額大的客戶為優先服務對象。
答:(3)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面對客戶時,在執行業務受託買賣應:不論是誰,在行情前都是一視同仁、一律平等。故(3)

No. 7
金融從業人員當知悉客戶有操縱金融市場之意圖時:
(1) 仍可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2) 不可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3) 有條件地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4) 經主管同意即可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答:(2)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二項第二十款
證券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知悉客戶有利用公開發行公司尚未公開而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消息或有操縱市場行為之意圖,仍接受委託買賣。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當知悉客戶有操縱金融市場之意圖時:不可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故(2)

No. 8
當知悉客戶是利用他人名義而無授權書時,從事金融商品交易:
(1) 如果客戶承諾補具授權書,可先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2) 應拒絕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3) 有條件地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4) 報經主管同意,即可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
答:(2)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二項第十九款
證券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受理非本人或未具客戶委任書之代理人申購、買賣或交割有價證券
結論
當知悉客戶是利用他人名義而無授權書時,從事金融商品交易:應拒絕接受其委託進行金融商品交易。故(2)

No. 9
喬大公司為做期貨避險,找上金融從業人員開戶買賣,下列何者為是:
(1) 法人不需徵信。
(2) 因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不需徵信。
(3) 不論證券或期貨等,業務員受託前應先對客戶辦理徵信,了解客戶背景。
(4) 客戶交易目的為避險,就不需再徵信。
答:(3)
結論不論證券或期貨等,業務員受託前應先對客戶辦理徵信,了解客戶背景。故(3)為是

No. 10
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時,應有足夠之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只差一百元,金融從業人員應:
(1) 基於人情,先幫客戶墊款。
(2) 必須通知客戶補足保證金後,方可接受委託。
(3) 基於下單時效,先接受委託,事後再通知客戶補足。
(4) 請其他從業人員先行代墊。
答:(2)
結論
若保證金不足,即使是區區一百元,金融從業人員仍:必須通知客戶補足保證金後,方可接受委託。故(2)

No. 11
客戶委託期貨交易成交後,若行情反轉對其不利,下列何種行為較恰當:
(1) 業務員應當機立斷立即代客戶停損,事後再回報客戶。
(2) 業務員宜立即通知客戶知曉,由客戶自行決定。
(3) 業務員應當機立斷立即代客戶做反向單,鎖住風險,事後再回報客戶。
(4) 業務員不需做任何反應。
答:(2)
結論
客戶委託期貨交易成交後,若行情反轉對其不利,業務員宜立即通知客戶知曉,由客戶自行決定。故(2)

No. 12
張三為幫助客戶阿忠從金融商品交易中獲利,應:
(1) 加強服務,提供阿忠基本與技術分析報告。
(2) 得知某客戶操作績效不錯,建議阿忠授權給他代操。
(3) 得知某客戶操作績效不錯,建議阿忠跟單。
(4) 建議阿忠授權給自己代操並保證獲利。
答:(1)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非法代客操作,不可以有進行對作或跟單之行為,亦不得保證獲利,故(2)(3)(4)皆錯;僅(1)。故(1)

No. 13
阿忠係月入萬的月光族,判斷台股即將大漲,想趁機賺一筆,於是致電給金融從業人員的好朋友志平,買進100 張的台積電,志平應如何處置較為適當:
(1) 經評估阿忠有逾越交易能力之虞,請他提供適當擔保,再接受委託。
(2) 直接拒絕阿忠的委託。
(3) 可以幫助朋友又能拉抬業績,一舉兩得,先幫阿忠下單。
(4) 介紹阿忠丙種墊款。
答:(1)
結論
100 張的台積電市值約5百萬以上,經評估阿忠有逾越交易能力之虞,請他提供適當擔保,再接受委託。故(1)

No. 14
張三的客戶因期貨交易失利,決定全數出金,張三應如何交付客戶剩餘的權利金:
(1) 以轉帳方式撥款至與客戶書面約定之存款帳戶。
(2) 以轉帳方式撥款至客戶來電時指示之存款帳戶。
(3) 以現金方式請客戶親臨期貨商簽收確認。
(4) 以支票禁背方式請客戶親臨期貨商簽收確認。
答:(1)
結論張三應以轉帳方式撥款至與客戶書面約定之存款帳戶。故(1)

No. 15
金融從業人員於受託執行業務時,下列何者正確?
(1) 盡一切可能確認並瞭解客戶的需求,如同處理自己業務一般。
(2) 盡全力持守榮譽及廉潔以維護所屬公司之信譽。
(3) 應遵守專業行為規範。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從業人員於受託執行業務時:
1.          盡一切可能確認並瞭解客戶的需求,如同處理自己業務一般。
2.          盡全力持守榮譽及廉潔以維護所屬公司之信譽。
3.          應遵守專業行為規範。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16
在接受客戶委託時,應將誰的利益置於其他利益之上?
(1) 委託的客戶。
(2) 公司。
(3) 自己。
(4) 其他大客戶。
答:(1)
結論在接受客戶委託時,應將委託客戶的利益置於其他利益之上。故(1)

No. 17
金融從業人員基於職業道德應如何對待客戶,下列何者行為是不對的?
(1) 公平對待所有的客戶。
(2) 將客戶的利益置於公司利益或員工利益之上。
(3) 將公司利益或員工利益置於客戶的利益之上。
(4) 以客戶最高利益行事。
答:(3)
結論
基於職業道德融從業人員應公平對待所有的客戶,並將客戶的利益置於公司利益或員工利益之上,以客戶最高利益行事。故(1)(2)(4)皆對;(3)不對

No. 18
所謂善良管理人下列何者為正確?
(1) 管理很好之人。
(2) 和善管理人。
(3) 具專業資格且適格之管理人。
(4) 沈默管理人。
答:(3)
受託人(債務人),未受有報酬或利益者,應負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義務。
受託人(債務人),受有報酬或利益者,應負較高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所謂善良管理人,係指具專業資格且適格之管理人(3)

No. 19
保險經紀人,係指基於下列何者利益,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
(1) 要保人。
(2) 被保險人。
(3) 受益人。
(4) 保險人。
答:(2)
保險法第9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故(2)

No. 20
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其所屬公司依法應負何責任?
(1) 不負責任。
(2) 連帶責任。
(3) 抽象過失責任。
(4) 具體過失責任。
答:(2)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一項前段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故(2)

No. 21
保險業務員經所屬公司授權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1) 口頭即可。
(2) 不拘形式。
(3) 書面即可。
(4) 書面,並載明於登錄證上。
答:(4)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二項
業務員經所屬公司授權得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所稱授權,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於其登錄證上。故(4)

No. 22
下列關於金融從業人員,受託管理客戶資產方式何者不適當?
(1) 業務人員向消費者推薦金融商品時,不得以保證獲利的方式行之。
(2) 為客戶進行理財規劃分析時,應充分蒐集資料,力求周延。
(3) 業務員可以利用內線交易方式替客戶獲利。
(4) 業務人員應做好銷售之後的服務。
答:(3)
結論業務員不可以利用內線交易方式替客戶獲利。故(3)不適當

No. 23
關於金融從業人員之行為,下列何者正確?
(1) 為提供完整之服務,保管委任人之印鑑與存摺。
(2) 同意他人使用第三者的名義執行業務。
(3) 與委任人為投資金融商品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
(4) 以上皆非。
答:(4)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不得保管或挪用客戶之有價證券、款項、印鑑或存摺。(1)
客戶交易需以本人或有委任關係之帳戶為之,不可借他人帳戶交易。故(2)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與委任人為投資金融商品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故(3)
結論(1)(2)(3)所述皆不得為之,以上皆非(4)

No. 24
有關金融從業人員之行為,何者正確?
(1) 與委任人為投資商品標的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
(2) 以真實姓名為客戶提供市場分析資訊。
(3) 與委任人有金錢借貸的來往。
(4) 反向買賣其推介予客戶之金融商品。
答:(2)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不得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1)
金融從業人員執行業務時,應以真實姓名為客戶提供市場分析資訊。故(2)正確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與客戶有借貸款項、有價證券,或為借貸款項、有價證券之居間情事。故(3)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買賣其推介予投資人相同之有價證券或反向買賣其推介予客戶之金融商品。(4)

No. 25
優良的金融從業人員,對於顧客的資產,應為如何:
(1) 隨時留意並管理客戶資產。
(2) 忠於客戶所託。
(3) 提供最佳之投資服務。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
優良的金融從業人員,對於顧客的資產,應忠於客戶所託,提供最佳之投資服務,隨時留意並管理客戶資產。以上皆是(4)

No. 26
當消費者投資標的與本身所推薦的不同時,應該如何面對較妥適?
(1) 基於專業原則及為了顧客未來投資報酬著想,應該堅持自己的意見。
(2) 以客戶的意見為意見。
(3) 與其充分溝通後,若顧客仍堅持,則依客戶的意見為主。
(4) 以上皆是。
答:(3)
結論
當消費者投資標的與本身所推薦的不同時,應與其充分溝通後,若顧客仍堅持,則依客戶的意見為主(3)

No. 27
受到客戶委託而代替其管理資產時,應該注意哪幾項要點?
(1) 忠實原則。
(2) 善良管理。
(3) 定時報告其資產增減的狀態。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
受到客戶委託而代替其管理資產時,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並負忠實義務,本誠實及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定時報告其資產增減的狀態。以上皆是(4)

No. 28
在面對客戶做資產管理判斷時,應該抱持何項原則?
(1) 合理基礎判斷。
(2) 研究必須要堅持自己的意見,為避免客戶干擾判斷,應將客戶資產移至自己帳號之下。
(3) 由於客戶通常都比較不專業,為了不讓客戶做出後悔的事,所以應以自己的意見為交易判斷原則。
(4) 以上皆非。
答:(1)
結論
在面對客戶做資產管理判斷時,應依據分析報告作成決定,交付執行時應作成紀錄,並按月提出檢討報告,其分析報告與決定應有合理基礎及根據(1)

No. 29
金融從業人員之職責要求,下列何者正確?
(1) 只照顧自己親朋好友。
(2) 只照顧行員。
(3) 公平對待所有客戶,而不偏袒某一客戶。
(4) 只照顧 VIP 客戶。
答:(3)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公平對待所有客戶,而不偏袒某一客戶(3)

No. 30
金融從業人員受託執行業務時,下列何者為非?
(1) 客戶利益置於公司或個人的利益之上。
(2) 受託人必須揭露與客戶的利益衝突。
(3) 受託人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偏袒某一客戶。
(4) 受託人應以公司之利益為最高利益。
答:(4)
結論
基於職業道德融從業人員應公平對待所有的客戶,並將客戶的利益置於公司利益或員工利益之上,以客戶最高利益行事。故(4)為非

No. 31
金融從業人員提供客戶服務並維持必要的知識及技能,此為下列何者原則?
(1) 誠信原則。
(2) 忠實義務原則。
(3) 保密原則。
(4) 專業原則。
答:(4)
專業原則:金融商品不斷推陳出新,金融從業人員應持續充實專業知識及技能,來維持服務客戶所需的專業水準。(4)

No. 32
辦理客戶資產或財物的保管時應依下列何項原則辦理?
(1) 善良管理原則。
(2) 追求利潤原則。
(3) 強制公開原則。
(4) 互惠原則。
答:(1)
結論
辦理客戶資產或財物的保管時應依善良管理原則辦理,亦即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所謂善良管理人,係指具專業資格且適格之管理人。(1)

No. 33
接受客戶受託執行之業務,何者得為之?
(1) 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者。
(2) 收受客戶酬庸,而未損及公司利益者。
(3)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承辦之業務活動。
(4) 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答:(4)
結論受客戶受託執行之業務,須為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4)

No. 34
下列何者行為有誤?
(1) 將客戶私下轉介於其他同業或交易商。
(2) 依公司及相關法令規範,執行客戶所託之業務。
(3) 事先與客戶簽訂受託執行業務範圍之約定書。
(4) 誠實告知客戶受託業務執行之結果。
答:(1)
結論將客戶私下轉介於其他同業或交易商之行為有誤。(1)

No. 35
金融從業人員不應該有下列何種行為?
(1) 以職務上所知悉消息,告知第三人。
(2) 不得利用客戶名義或帳戶,為自己或第三人買賣。
(3) 不得有隱瞞、利誘客戶之行為。
(4) 接受客戶委託買賣時,不得以自己之計算為買入或賣出之相對行為。
答:(1)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直接或間接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活動或洩漏予他人。故(1)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利用客戶名義或帳戶,為自己或第三人申購、買賣有價證券。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有隱瞞、詐騙、利誘、威脅或其他足以致人誤信之行為。
金融從業人員不得在接受客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時,同時以自己之計算為買入或賣出之相對行為。
(2)(3)(4)之選項皆屬「負負得正」,皆表「應該有之行為」故不選;(1)之選項屬「正負得負」,表「不應該有之行為」(1)

No. 36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時,應遵循下列何者事項:
(1) 應廣泛了解客戶,以期精確銷售或推介適合客戶之商品。
(2) 應以從業人員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
(3) 儘量使用類似大眾所熟悉之他人商標,混淆客戶以提升業績。
(4) 可利用公司內部資訊擅自為自己進行交易而謀取利益。
答:(1)
財富管理業務係指銀行針對高淨值客戶,透過理財業務人員,依據客戶需求作財務規劃或資產負債配置,以提供銀行合法經營之各種金融商品及服務。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於受理前進行各項諮詢程序,以瞭解客戶並幫助客戶瞭解自身投資屬性及適合商品或投資組合。故(1)

No. 37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時,應本持下列何項原則?
(1) 誠信原則。
(2) 守法原則。
(3) 善良管理原則。
(4) 以上皆是。
答:(4)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時,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信原則,依法執行業務。以上皆是(4)

No. 38
有關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全權委託業務,下列陳述何者有誤?
(1) 不得從事足以損害委任人權益之交易。
(2) 得對無權過問之同仁洩漏客戶資料。
(3) 不得違反契約、內部作業規範、內部控制等行為。
(4) 不得為與委任人有利益衝突之第三人從事代客操作業。
答:(2)
業務人員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不得於運用委託投資資產買賣有價證券時,從事足以損害客戶權益之交易。故(1)
業務人員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妥慎保管客戶資料,禁止洩露機密資訊或有不當使用之情事,以建立客戶信賴之基礎。故(2)有誤
業務人員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不得違反契約、內部作業規範、內部控制等行為。故(3)
業務人員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不得為與委任人有利益衝突之第三人從事代客操作業。故(4)

No. 39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時,應遵循下列何者事項?
(1) 可幫助客戶遞延、隱藏損失。
(2) 可幫助客戶粉飾財務報表。
(3) 可幫助客戶提前認列收入。
(4) 不得利用衍生性商品幫助客戶遞延、隱藏損失或虛報、提前認列收入等。
答:(4)
中央銀行外匯局 台央外柒字第0940038179 行政函釋
證券商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資訊揭露及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外,並應遵循下列事項:
² 不得利用衍生性外匯商品為自身或幫助客戶遞延、隱藏損失或虛報、提前認列收入等粉飾或操縱財務報表。故(4)

No. 40
有關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下列陳述何者有誤?
(1) 應充分告知投資人產品所涉風險。
(2) 應向投資人說明產品之可能最大損失。
(3) 應加強對非專業善意投資人之保護措施。
(4) 應以從業人員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
答:(4)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應充分告知投資人產品所涉風險及說明產品之可能最大損失,並應將委託客戶的利益置於其他利益之上,加強對非專業善意投資人之保護措施。(4)有誤

No. 41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下列行為何者為非?
(1) 應對債務人表明身分。
(2) 不得有脅迫、辱罵債務人之不當收債行為。
(3) 不得對第三人進行催討。
(4) 得向債務人收取額外費用。
答:(4)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應對債務人或第三人表明係接受某特定金融機構之委託身分,並出示授權書。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誤導、欺瞞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收債行為。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不得向債務人或第三人收取債款或任何額外費用。故(4)為非

No. 42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下列何者為應遵守之事項?
(1) 不得違反公共利益。
(2) 僅能對債務人本人及其保證人催收。
(3) 不得對非債務之第三人干擾或催討。
(4) 以上皆是。
答:(4)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應對債務人或第三人表明係接受某特定金融機構之委託身分,並出示授權書。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誤導、欺瞞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收債行為。亦不得有違反公共利益之行為。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僅能對債務人本人及其保證人催收,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催收業務時,不得向債務人或第三人收取債款或任何額外費用。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3
下列那一項為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遵守之事項?
(1) 應避免不當銷售或推介之行為。
(2) 不得誤導消費者不正確之價值及理財觀念。
(3) 不得使用類似大眾所熟悉之他人商標,以混淆消費者。
(4) 以上皆是。
答:(4)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建立一套商品適合度政策,包括客戶風險等級、商品風險等級之分類,俾依據客戶風險之承受度提供客戶適當之商品。另應建立監控機制以避免理財業務人員不當推介、銷售之行為。
不得誤導消費者不正確之價值及理財觀念。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不得使用類似大眾所熟悉之他人商標,以混淆消費者。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4
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時,不應有下列何種行為?
(1) 於交易契約中揭示可能發生之風險。
(2) 對客戶善盡風險告知義務。
(3) 誤導客戶之情事。
(4) 提醒客戶承作商品之重要注意事項。
答:(3)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衍生性商品業務時,不應有誤導客戶之情事(3)

No. 45
下列關於金融從業人員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遵守之事項何者正確?
(1) 應揭露商品的各項特性及風險。
(2) 商品設計應符合客戶之風險偏好。
(3) 推介適合客戶之商品。
(4) 以上皆是。
答:(4)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建立一套商品適合度政策,其內容至少應包括客戶風險等級、產品風險等級之分類,俾依據客戶風險之承受度提供客戶適當之商品,並應建立監控機制,以避免理財業務人員不當銷售或推介之行為。該商品適合度政策之揭示內容得彈性調整,但應遵循本準則所訂之基本原則。
商品適合度政策,係指銀行銷售或推介客戶有關商品時,不僅應揭露商品的各項特性及風險,更應積極考量商品設計之複雜度、風險高低程度、現金流量方式等,是否能與客戶之風險偏好、對現金流量之期望、預定投資期限、專業理解程度及所得狀況等因素配合,且確能符合客戶需要,而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須廣泛了解客戶之家庭背景、生涯規劃等,以期精確銷售或推介適合客戶之商品。
結論以上皆是(4)

No. 46
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以簽約方式受託執行業務,以下何者為是?
(1) 應依主管口頭指示辦理。
(2) 應依契約受益人指示辦理。
(3) 應依與客戶簽訂契約之本旨辦理。
(4) 應依公司之最大利益辦理。
答:(3)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以簽約方式受託執行業務,應依與客戶簽訂契約之本旨辦理(3)

No. 47
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以簽約方式受託執行業務,以下何者為是?
(1) 應依契約所定運用範圍執行投資或交易。
(2) 雖非為契約約定投資範圍,應爭取市場先機先行投資。
(3) 如違反契約約定,應經客戶口頭同意才可執行。
(4) 如逾越契約運用範圍得於事後通知客戶。
答:(1)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以簽約方式受託執行業務,應依契約所定運用範圍執行投資或交易(1)

No. 48
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訂定契約內容,以下何者為是?
(1) 無論是否違法,應依客戶需求訂定契約。
(2) 契約內容不得違反主管機關業務相關規定。
(3) 為爭取考績,契約內容應完全依照主管要求。
(4) 無論是否違法,公司法務人員看過即可。
答:(2)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與客戶訂定契約內容,其契約內容不得違反主管機關業務相關規定(2)

No. 49
金融從業人員受託管理運用財產時,以下何者為是?
(1) 應依相關規定登記財產。
(2) 財產應登記於從業人員名下。
(3) 財產應登記於主管名下。
(4) 財產應登記於公司名下。
答:(1)
結論金融從業人員受託管理運用財產時,應依相關規定登記財產(1)

No. 50
金融從業人員受託執行業務時所應秉持之原則,以下何者是錯誤?
(1) 應以達成主管交付業績目標為優先原則。
(2) 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3) 應以專業及謹慎態度處理事務。
(4) 應忠實執行業務。
答:(1)
結論
金融從業人員受託執行業務時,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並負忠實義務,本誠實及信用原則,以專業及謹慎態度處理事務執行業務。故(2)(3)(4)皆正確;(1)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