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第1-1章:金融體系


共同科目 第一單元 金融市場常識
第一章: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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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下列何者不是金融市場的主要功能:
(1) 提供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
(2) 擔任資金需求者與供給者的橋樑。
(3) 促進投資活動的效率,提升經濟發展。
(4) 提供交易者投機的場所。
答:(4)
金融市場的主要功能
²  提供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 例如:證券交易所。
²  擔任資金需求者與供給者的橋樑:係指「金融中介機構」而言。例如:銀行。
²  促進投資活動的效率提升經濟發展 健全金融體系對於促進資金的有效流通、推動經濟成長,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結論提供交易者投機的場所並非金融市場的主要功能。故(4)為非

No. 2
下列何者不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工具?
(1) 商業本票。
(2) 銀行存款。
(3) 股票。
(4) 房地產。
答:(4)
1.          在金融市場交易的標的物,稱之為「金融工具」。
2.          依「標的物到期的期限」可將金融市場區分為:
²  貨幣市場係短期(1年以下)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
貨幣市場金融工具: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銀行存款)、商業本票等。
²  資本市場係長期(1年以上)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
資本市場金融工具:債券、股票等。
結論房地產係屬不動產,應在不動產市場交易;而非在金融市場交易。故(4)為非

No. 3
當金融市場管理的品質較佳時,企業發行的成本會,金融工具的流動性會
(1) 較低,較低。
(2) 較高,較低。
(3) 較低,較高。
(4) 較高,較高。
答:(3)
結論當金融市場管理的品質較佳時,企業發行的成本會較低,金融工具的流動性會較高。故(3)

No. 4
當企業需要資金來進行投資,最好不要用下列何種方式尋求融通?
(1) 向銀行借錢。
(2) 發行股票。
(3) 發行債券。
(4) 向地下錢莊借錢。
答:(4)
結論
當企業需要資金來進行投資時,可向銀行借錢或發行股票、債券向社會大眾募集資金;最好不要向地下錢莊借錢尋求融通。故(4)

No. 5
下列何者不是近年來國內主管機關管理金融市場的發展方向?
(1) 減少法規的限制。
(2) 鼓勵金融創新。
(3) 對國外資金進行更嚴格的限制與管理。
(4) 加強國際金融的流通。
答:(3)
為了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台灣金融政策朝開放、自由、高效率及國際化而努力。因此,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方向如下:
²  減少法規的限制:例如,未來將以「立法從寬、執法從嚴」的原則,解除不當的金融及外匯管制。
²  鼓勵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業者多開發新商品,以提升金融控股公司綜合效益之發揮,並帶動金融市場活潑化。
²  持續放寬外資投資台灣資本市場的限制:以擴大吸引外資參與我國資本市場。故(3)不是
²  加強國際金融的流通:使得台灣金融市場能和國際金融市場接軌。

No. 6
在金融市場中主管機關訂定法律規範的目的在於:
(1) 增加政府的收入。
(2) 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與有效經營。
(3) 增加金融機構的進入障儗。
(4) 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
答:(2)
結論在金融市場中主管機關訂定法律規範的目的在於: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維護交易秩序與有效經營。故(2)

No. 7
目前國內監理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及保險等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為:
(1) 財政部。
(2) 中央銀行。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 經濟部。
答:(3)
²  政府為落實金融檢查一元化,自9371日起,將原本財政部的金融局、保險司、證期會,改隸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之後,金融局改為銀行局、保險司改為保險局、以及證期會改為證期局。
²  因此,目前國內監理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及保險等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故(3)

No. 8
依照國內金融監理制度的架構,主管證券相關事業的監理單位為:
(1) 銀行局。
(2) 保險局。
(3) 證期局。
(4) 金檢局。
答:(3)
²  政府為落實金融檢查一元化,自9371日起,將原本財政部的金融局、保險司、證期會,改隸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之後,金融局改為銀行局、保險司改為保險局、以及證期會改為證期局。
²  因此,主管證券相關事業的監理單位為:證期局。故(3)

No. 9
依照國內金融監理制度的架構,主掌金融業檢查業務的單位為:
(1) 銀行局。
(2) 中央銀行。
(3)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4) 金檢局。
答:(4)
結論主掌金融業檢查業務的單位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檢局 (檢查局)。故(4)

No. 10
我國目前管理與監督金融機構的制度為:
(1) 金融監理一元化。
(2) 專責機關分別監督檢查。
(3) 中央銀行執行金融檢查業務。
(4) 無特定主管機關管理。
答:(1)
²  政府為落實金融監理一元化,自9371日起,將原本財政部的金融局、保險司、證期會,改隸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之後,金融局改為銀行局、保險司改為保險局、以及證期會改為證期局。故(1)
²  實施金融監理一元化,對於銀行、保險、證券等集中檢查制度,是一種資源重新整合。不僅可降低政府多頭馬車的監管成本,降低銀行接受重複檢查成本;亦可促使金融監理過程更有效率、更為確實;並且責任歸屬明確。

No. 11
下列何者非隸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 銀行局。
(2)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3) 證期局。
(4) 金檢局。
答:(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設有銀行局、證券期貨局(證期局)、保險局及檢查局(金檢局)等四局。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²  我國銀行法46條規定:「為保障存款人之利益,得由政府或銀行設立存款保險之組織」。
²  政府為保障存款人權益、鼓勵儲蓄、維護信用秩序、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乃於民國七十四年制定存款保險條例,並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共同出資設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專責辦理存款保險。
結論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非隸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故(2)

No. 12
下列何者不屬銀行局監理的機構?
(1) 銀行。
(2) 證券公司。
(3) 票券公司。
(4) 金融控股公司。
答:(2)
²  銀行局:掌理銀行業之監督、管理。銀行、票券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皆屬「銀行業」。
²  證期局:掌理證券、期貨業之監督、管理。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投信投顧公司、證券商等皆由「證期局」監理。
結論證券公司由「證期局」監理;不屬銀行局監理。故(2)

No. 13
下列何者不屬證期局監理的機構?
(1) 投信公司。
(2) 期貨公司。
(3) 證券商。
(4) 保險公司。
答:(4)
²  證期局:掌理證券、期貨業之監督、管理。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投信投顧公司、證券商等皆由「證期局」監理。
²  保險局:掌理保險市場及保險業之監督、管理。保險公司等即由「保險局」監理。
結論保險公司由「保險局」監理;不屬證期局監理。故(4)

No. 14
下列何者不是金檢局業務檢查的機構?
(1) 保險公司。
(2) 銀行。
(3) 證券公司。
(4) 金融資訊服務公司。
答:(4)
²  檢查局:掌理金融機構之監督、檢查等事項。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等皆屬「金融機構」。
²  金融資訊服務公司:民國7310月財政部為促進金融業之資源共享、資訊互通、並提昇整體金融自動化層面,經報奉行政院核定設立金資中心,負責全國金融機構跨行資訊網路之規劃、設計、建置工作。民國87年,變更為民營公司組織型態,由財政部及公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籌設「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結論金融資訊服務公司係屬金融資訊服務業,非屬「金融機構」不是金檢局業務檢查的機構。故(4)

No. 15
下列何者非政府管理金融市場的措施:
(1) 訂定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率。
(2) 金融檢查的立即糾正措施。
(3) 訂定金融機構呆帳準備的提列。
(4) 限制存款戶的存款金額。
答:(4)
政府管理金融市場的措施
²  訂定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率:資本適足率是以銀行自有資本淨額除以其風險性資產總額而得的比率。我國銀行法規定,銀行的資本適足比率必須達到8 %,目的在規範金融機構不得操作過多的風險性資產,以確保銀行經營的安全性及財務健全性。若資本適足率低於2 %,將強制進行清理、退出市場。
²  金融檢查的立即糾正措施:建立以銀行資本為基準之監理制度,將自有資本適足率劃分等級,俾於銀行營運惡化時,儘速採行限制與補救措施,並使問題金融機構儘速退出市場。
²  訂定金融機構呆帳準備的提列:例如發卡機構逾期帳款超過六個月者,應將全部墊款金額提列備抵呆帳。
結論限制存款戶的存款金額並非政府管理金融市場的措施。故(4)

No. 16
發行公司可以自下列市場募集資金?
(1) 次級市場。
(2) 初級市場。
(3) 法人市場。
(4) 散戶市場。
答:(2)
金融市場依「有價證券是否為首次發行」來分類,可分為
²  初級市場:從事有價證券「首次發行」的金融市場,稱為初級市場。初級市場亦稱發行市場,發行公司係透過初級市場來發行債券或股票,以募集長期資金。
²  次級市場:從事有價證券「轉手交易」的金融市場,稱為次級市場。次級市場亦稱流通市場,有價證券持有人可透過次級市場,來買賣有價證券。
結論發行公司可以自初級市場募集資金。故(2)

No. 17
下列何者非次級市場交易?
(1) 個別投資人透過他的經紀商買入中鋼公司股票。
(2) 機構法人透過它的經紀商出售一些台積電股票。
(3) 台塑公司透過承銷商發行新股。
(4) 上述均為次級市場之交易。
答:(3)
初級市場:初級市場亦稱發行市場,發行公司係透過初級市場來發行債券或股票,以募集長期資金。
次級市場:次級市場亦稱流通市場,有價證券持有人可透過次級市場,來買賣有價證券。
結論台塑公司透過承銷商發行新股係屬初級市場交易;而非次級市場交易。故(3)為非
註:證券承銷商經營有價證券初級市場之發行業務;證券經紀商則經營有價證券次級市場之買賣經紀業務。

No. 18
股票在下列那個市場進行交易?
(1) 貨幣市場。
(2) 期貨市場。
(3) 資本市場。
(4) 歐洲美元市場。
答:(3)
標的物到期的期限可將金融市場區分為
貨幣市場:係短期 (1年以下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商業本票等皆屬貨幣市場金融工具。
資本市場:係長期 (1年以上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債券、股票等。皆屬資本市場金融工具。
結論股票在資本市場進行交易。故(3)

No. 19
商業本票在那個市場交易?
(1) 貨幣市場。
(2) 期貨市場。
(3) 資本市場。
(4) 歐洲美元市場。
答:(1)
貨幣市場:係短期 (1年以下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商業本票等皆屬貨幣市場金融工具。
資本市場:係長期 (1年以上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債券、股票等。皆屬資本市場金融工具。
結論商業本票在貨幣市場進行交易。故(1)

No. 20
下列那個市場主要是買賣已發行流通的證券?
(1) 發行市場。
(2) 現貨市場。
(3) 初級市場。
(4) 次級市場。
答:(4)
結論次級市場是買賣已發行流通的證券,亦稱流通市場。故(4)

No. 21
區分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差異主要在於:
(1) 金管會核准發行的數量。
(2) 證券發行期限的長短。
(3) 證券收益率。
(4) 以上皆是。
答:(2)
結論
金融市場依「證券發行期限的長短」區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故(2)
貨幣市場:係短期(1年以下)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
資本市場:係長期(1年以上)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

No. 22
公司債在以下何種金融市場交易?
(1) 貨幣市場。
(2) 同業拆款市場。
(3) 資本市場。
(4) 歐洲美元市場。
答:(3)
結論金融市場依「證券發行期限的長短」區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貨幣市場:係短期(1年以下)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
資本市場:係長期(1年以上)有價證券發行與買賣的市場。債券、股票等。皆屬資本市場金融工具。故(3)

No. 23
透過金融中介機構作為連結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的橋梁,稱為:
(1) 直接金融。
(2) 間接金融。
(3) 再融資金融。
(4) 機構金融。
答:(2)
直接金融:資金需求者藉發行股票或債券,直接透過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等,向資金供給者取得資金者,稱為直接融通。
間接金融:資金需求者透過金融中介機構,間接向資金供給者取得資金者,稱為間接金融。亦即,資金供給者先將資金「存入」金融中介機構;再由金融中介機構「轉貸」予資金需求者。
結論透過金融中介機構作為連結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的橋梁,稱為:間接金融。故(2)

No. 24
資金需求者以發行證券方式來向大眾募集資金者稱為:
(1) 直接金融。
(2) 間接金融。
(3) 再融資金融。
(4) 機構金融。
答:(1)
直接金融:資金需求者藉發行股票或債券,直接透過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等,向資金供給者取得資金者,稱為直接融通。
間接金融:資金需求者透過金融中介機構,間接向資金供給者取得資金者,稱為間接金融。亦即,資金供給者先將資金「存入」金融中介機構;再由金融中介機構「轉貸」予資金需求者。
結論資金需求者以發行證券方式來向大眾募集資金者稱為:直接金融。故(1)

No. 25
下列何種金融市場可以提供企業短期的資金融通?
(1) 貨幣市場。
(2) 資本市場。
(3) 初級市場。
(4) 次級市場。
答:(1)
結論貨幣市場提供企業短期(1年以下)的資金融通;資本市場則提供企業長期(1年以上)的資金融通。故(1)

No. 26
資金需求者可以在何種金融市場發行中、長期的證券來募集資金?
(1) 貨幣市場。
(2) 資本市場。
(3) 流通市場。
(4) 次級市場。
答:(2)
結論貨幣市場提供企業短期(1年以下)的資金融通;資本市場則提供企業中、長期(1年以上)的資金融通。故(2)

No. 27
下列何者不屬金融市場:
(1) 貨幣市場。
(2) 資本市場。
(3) 外匯市場。
(4) 黃金市場。
答:(4)
資產大略可區分為:實體資產、金融資產與衍生性資產。
²  以金融資產及衍生性資產為交易標的者為金融市場,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期貨及金融衍生商品市場、保險市場、外匯市場等。
²  以實體資產為交易標的者,包括黃金市場(貴金屬市場)、不動產市場、土地市場、大宗物資市場等。
結論黃金為實體資產,因此,黃金市場不屬金融市場。故(4)為非

No. 28
證券自營商主要從事何種業務?
(1) 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2) 受他人委託買賣證券。
(3) 包銷公司所發行之證券。
(4) 代理證券結算交割。
答:(1)
證券商分為三種
²  經營有價證券之承銷者,為證券承銷商。
²  經營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者,為證券自營商。故(1)
²  經營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者,為證券經紀商。

No. 29
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原因在於:
(1) 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無直接融通的市場。
(2) 把錢存在金融機構較安全。
(3) 資金供給者不願直接借給資金需求者。
(4) 金融中介機構具備較佳的資產配置與風險分散的能力。
答:(4)
資產配置就是透過分散投資,將資金分別投資到各種不同資產類別;經由長期持有持續投資來降低難以預測的非預期性損失,以增加達成預期目標機率的一種投資組合策略。
金融中介機構的主要功能
²  降低融資成本:金融中介機構在訊息的取得上具有規模經濟,因此可以有效地降低訊息成本,從而減少資金融通的成本。
²  降低融資風險:金融中介機構可以較有效地評估資金需求者的風險,而且可以藉由分散風險投資來降低融資風險。
²  提高資金的流動性:藉由分散投資與次級證券的設計,可以提供資金供給者較高的流動性。
²  促進證券的多樣化:透過資產轉換功能,金融中介機構可以設計出各種證券,來滿足資金供給者的需要。
結論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原因在於:金融中介機構具備較佳的資產配置與風險分散的能力。故(4)

No. 30
何種證券商為發行市場主幹?
(1) 經紀商。
(2) 承銷商。
(3) 自營商。
(4) 以上皆非。
答:(2)
結論
公開發行公司為募集中、長期資金,會發行債券或股票,為求順利募得資金,所發行之債券或股票通常交由專業之證券承銷商承銷,因此,證券承銷商為發行市場主幹。故(2)

No. 31
下列何種市場最有助於短期資金的流動:
(1) 資本市場。
(2) 貨幣市場。
(3) 法人市場。
(4) 散戶市場。
答:(2)
結論貨幣市場提供企業短期 (1年以下的資金融通;資本市場則提供企業中、長期 (1年以上的資金融通。故(2)

No. 32
承銷商在初次公開發行市場所扮演的主要角色為:
(1) 為其本身的投資考量,購買所有證券的發行量。
(2) 針對單一大額法人機構投資資金。
(3) 對多位投資者宣傳並募集資金,使發行總額銷售完。
(4) 提供大額投資者融資融券。
答:(3)
結論承銷商在初次公開發行市場所扮演的主要角色為:對多位投資者宣傳並募集資金,使發行總額銷售完。故(3)

No. 33
證券經紀商所扮演的角色為:
(1) 對新發行的證券提供評估的價格。
(2) 根據其本身持有特定證券的部位進行買賣造市。
(3) 受理委託執行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
(4) 以本身的帳戶來買賣證券。
答:(3)
結論證券經紀商所扮演的角色為:受理委託執行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故(3)

No. 34
台灣證券交易所按組織類型乃為下列何種市場?
(1) 集中市場。
(2) 自營商交易市場。
(3) 店頭市場。
(4) 發行市場。
答:(1)
證券交易法第1112
²  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所,謂依本法之規定,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之法人。
²  本法所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謂證券交易所為供有價證券之競價買賣所開設之市場。
結論台灣證券交易所按組織類型乃為集中市場。故(1)

No. 35
在流通市場中有關店頭市場的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1) 提供投資人集中交易的場所。
(2) 有助於中小企業的籌資與經營。
(3) 提供高流動性與低波動性的交易市場。
(4) 主要為鉅額投資人交易的市場。
答:(2)
結論
店頭市場(Over-the-counter,簡稱OTC) 就是在證券商營業櫃臺以議價方式,或透過電腦自動成交系統而進行的證券買賣。櫃檯買賣形成的市場稱店頭市場,其主要標的為已公開發行但未在集市場交易的證券,此類證券大多為中小企業所發行,因此,店頭市場有助於中小企業的籌資與經營。故(2)

No. 36
下列何者非屬專業銀行?
(1) 工業信用銀行。
(2) 中小企業信用銀行。
(3) 商業銀行。
(4) 輸出入信用銀行。
答:(3)
專業銀行:為便利專業信用之供給,中央主管機關得許可設立專業銀行,或指定現有銀行,擔任該項信用之供給。
²  供給工業信用之專業銀行為工業銀行。
²  供給農業信用之專業銀行為農業銀行。
²  供給輸出入信用之專業銀行為輸出入銀行。
²  供給中小企業信用之專業銀行為中小企業銀行。
²  供給不動產信用之專業銀行為不動產信用銀行。
²  供給地方性信用之專業銀行為國民銀行。
商業銀行:謂以收受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供給短期、中期信用為主要任務之銀行。
結論商業銀行非屬專業銀行。故(3)為非

No. 37
下列何者非為投信公司之業務?
(1) 發行共同基金。
(2) 代客操作。
(3) 全權委託投資。
(4) 收購委託書。
答:(4)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投信公司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
²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發行共同基金)
²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俗稱代客操作)
收購委託書:為取得公司經營權或其他因素,公司大股東經常會利用收購委託書方式取得代理表決權。
結論收購委託書非為投信公司之業務。故(4)為非

No. 38
下列何者為投顧公司之業務?
(1) 發行共同基金。
(2) 代客操作。
(3) 融資融券。
(4) 以上皆是。
答:(2)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投顧公司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
²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²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俗稱代客操作(2)
 
No. 39
下列對於金融控股公司的描述何者為非?
(1) 結合銀行、證券、保險等相關行業。
(2) 提供客戶一次購足的多元化服務。
(3) 控股公司旗下金融機構的關係平等,與綜合銀行之組織型態不同。
(4) 母公司可以非金融產業公司主導。
答:(4)
²  面對國際金融體系「多元化、大型化、全球化」之趨勢,可以預見的是:藉由金融機構的合併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將促使銀行、證券、保險間的業務區隔與差異,益趨模糊;金融業跨業經營、並朝向集團化之發展,已然成為不可阻擋的潮流。
²  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政府遂於民國907月公佈金融控股公司法,隨後帶動各集團籌組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風潮。
²  金融控股公司:指對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並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設立之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藉結合銀行、證券、保險等相關行業,提供客戶一次購足的多元化服務。
²  綜合銀行除了提供傳統商業銀行業務外,還兼具票券、期貨、租賃、證券業務、保險業務等金融相關業務,具有綜合證券商與投資銀行的色彩。綜合銀行與金融控股公司在目標上或許相同,但組織型態不同,控股公司為純粹控股公司,旗下金融機構的關係平等;綜合銀行卻仍屬金融服務產業。我國係採「金控公司」之方式,來達成銀行、證券與保險種產業之相互跨業經營。
結論
金融控股公司為純粹控股公司,本身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或其他商業。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不可以金融產業公司(或非金融產業公司)主導。故(4)為非
 
No. 40
證券金融公司的業務下列何者為非?
(1) 對客戶的授信。
(2) 對證券商的轉融通。
(3) 結算交割。
(4) 融資融券。
答:(3)
證券金融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²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
²  對證券商或其他證券金融事業之轉融通。
²  現金增資及承銷認股之融資。
²  對證券商辦理承銷之融資。
結論結算交割係結算機構之業務;不是證券金融公司的業務。故(3)為非
 
No. 41
對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的服務需求,若以台灣的市場狀況來看,下列何者非為可能的原因?
(1) 散戶投資人占多數。
(2) 投資事業的專業分工。
(3) 一般投資人缺乏廣泛且精確的資訊。
(4) 可以聯合炒作股票。
答:(4)
結論可以聯合炒作股票是犯法的行為,非屬對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的服務需求。故(4)為非
 
No. 42
目前集中市場、櫃買市場之結算交割作業,以及券的保管,乃委託下列何者機構辦理?
(1)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2) 復華證金公司。
(3) 台灣證券交易所。
(4) 證券商。
答:(1)
所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經營有價證券之保管、帳簿劃撥及無實體有價證券登錄之事業。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係合併原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及原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並改名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結論目前集中市場、櫃買市場之結算交割作業,以及券的保管,乃委託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故(1)
 
No. 43
下列何者非屬於投資銀行的業務內容?
(1) 證券承銷。
(2) 公司重整。
(3) 創業投資。
(4) 股票集保。
答:(4)
投資銀行雖名為銀行,但在實務上或法律解釋上皆非銀行,一般銀行因法令規定不得兼營或承銷證券買賣業務,而投資銀行卻是以此為主要業務,且隨金融環境變遷,證券承銷經紀與自營業務、企業併購或公司重整、諮詢服務、創業投資等業務,皆可包含在投資銀行業範圍內。國外著名的投資銀行包含美林(Merri Lynch)、摩根史坦力添惠( MSDW)、高盛證券(Goldman Sachs)等。國內則有交通銀行及中華開發最具投資銀行色彩。
結論股票集保乃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的業務,非屬於投資銀行的業務內容。故(4)
 
No. 44
下列何者不屬於資本市場?
(1) 股票市場。
(2) 公債市場。
(3) 公司債市場。
(4) 附買回市場。
答:(4)
附買回協定:屬貨幣市場中交易之證券,指由借款人(通常為金融機構)簽發的協定,約定將證券賣給債權人,在未來某一特定時日再將證券以協定之價格買回。附買回協定的到期日通常非常短,有3天到期的,甚至是隔夜的。附買回協定經常附加於「公債」之上。金融機構經由公債附買回協定的交易可填補短期資金的缺口;投資人則可獲得利息收入。
²  我國「貨幣市場」交易的金融工具如下:國庫券、銀行承兌匯票、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商業本票、附買回協定
²  我國「資本市場」交易的金融工具如下: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股票
結論附買回市場的交易標的為公債附買回協定,附買回協定的到期日通常非常短,係屬貨幣市場,不屬於資本市場。故(4)
 
No. 45
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投資人結構,何種投資人投資金額最大?
(1) 國內自然人。
(2) 國外自然人。
(3) 國內法人。
(4) 國外法人。
答:(1)
投資人結構 (交易比重)
國內自然人:雖然已由1998年的89.7 % 降至2003年的79.1 %。但仍是最大宗。
國內法人:由1998年的8.6 % 升至2003年的12.5 %
國外法人:由1998年的1.6 % 升至2003年的8.4 %。雖然逐年遞增且增率高於國內法人,但比重仍為最小。
結論
雖然媒體競相報導三大法人之「買賣超」,國內股市似乎由三大法人主導,但國人心中卻常存一個疑問,為何外資連買一個多月,指數卻不見大幅推升?理由是:台灣股市交易比重仍以「國內自然人」為最大宗,動輒佔八、九成的散戶若不捧場,發揮螞蟻雄兵的力量,法人只能突呼負負。故(1)
 
No. 46
下列何者非屬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業務?
(1) 有價證券上市之審查。
(2) 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
(3) 上市有價證券之保管。
(4) 上市有價證券之結算。
答:(3)
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業務
²  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結算與交割: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約定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為證券交易法所稱有價證券之集中買賣與結算交割等有關業務。
²  有價證券上市之審查:證券交易所應訂定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及上市契約準則,申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結論上市有價證券之保管是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的業務,非屬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業務。故(3)
 
No. 47
下列何者非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職掌?
(1) 票券市場之監督。
(2) 保險市場之監督。
(3) 稅改。
(4) 金融檢查。
答:(3)
結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稅改則由財政部掌理。故(3)為非
 
No. 48
下列何者非屬次級市場的功能?
(1) 提供投資人調節其證券投資組合的場所。
(2) 提供投資人認購新發行證券的場所。
(3) 提供投資人變現其證券的場所。
(4) 有助於初級市場的發展。
答:(2)
²  次級市場亦稱「流通市場」,提供投資人調節其證券投資組合的場所或提供投資人變現其證券的場所。
²  若次級市場活絡,使得市場風險或流動性風險降低,則投資人樂於認購初級市場的有價證券,有助於初級市場的發展。
結論提供投資人認購新發行證券的場所乃「初級市場」;而非「次級市場」。故(2)為非
 
No. 49
下列何者非屬於金融體系的一環?
(1) 銀行。
(2) 台灣證券交易所。
(3) 公司債。
(4) 飾金買賣。
答:(4)
²  資產大略可區分為:實體資產、金融資產與衍生性資產。
²  以金融資產及衍生性資產為交易標的者為金融市場,屬於金融體系的一環。
²  以實體資產為交易標的者,包括黃金市場 (貴金屬市場)、不動產市場、土地市場、大宗物資市場等。
結論飾金為實體資產,因此,飾金買賣非屬於金融體系的一環。故(4)
 
No. 50
目前台灣股市的交易方式以何者為主?
(1) 電腦輔助交易。
(2) 電腦自動交易。
(3) 人工喊價交易。
(4) 場外交易。
答:(2)
電腦自動交易,係由參加買賣證券商於其裝設之電腦終端機輸入委託人之委託事項,經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接受後,列印買賣回報單。撮合成交時,依買賣申報「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依序成交,一經成交,即經參加買賣證券商之列表機列印成交回報單。
結論目前台灣股市的交易方式以電腦自動交易為主。故(2)
 
No. 51
金融債券一般皆以無記名方式發行,而其償還期限是介於幾年間?
(1) 1  10 年。
(2) 2  20 年。
(3) 3  25 年。
(4) 25 年至 30 年。
答:(2)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2條前段
所稱金融債券,係銀行依照銀行法有關規定,為供給中期或長期信用,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債券,其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兩年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7條前段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以無記名式發行
結論金融債券其償還期限是介於220 間。故(2)
 
No. 52
櫃檯買賣債券之交易時間為:
(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 1200 時。
(2)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 1200 時。
(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 1500 時。
(4)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 1500 時,星期六為上午0900 1200 時。
答:(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40條第一項第二款
債券櫃檯買賣之交易時間,除另有規定外,其交易時間如下:
²  採等殖成交系統者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
²  採營業處所議價者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故(3)
 
No. 53
通常而言,零息債券 (Zero-Coupon Bond) 的票面價格較市價為:
(1) 高。
(2) 相等。
(3) 低。
(4) 沒有一定關係。
答:(1)
零息債券
²  零息債券,不須按期支付債息,而係以低於面額的折價方式出售,到期時償還面額的債券。
²  例如:3年期,面額1,000元之零息債券,若殖利率為5 %,則售價 = 1,000 ÷ 1.053 = 864元,到期時償還1,000元,其利息收入隱含於,價差(資本利得) = 136元,之中。票面價格(1,000)>市價(864)
結論零息債券係以低於面額的折價方式出售,因此,票面價格較市價為。故(1)
 
No. 54
公債自營商在公債發行消息公布後,於正式標售之前,以約定利率和投資人進行買賣,而交割日訂在發行日之後,此種市場為:
(1) 公債發行前期交易市場。
(2) 發行市場。
(3) 次級市場。
(4) 店頭市場。
答:(1)
公債發行前交易制度
公債發行前交易具有的投資、避險及價格發現等機能,為國庫單位發行公債時,有效減低交易商投資風險與提高競標意願的重要機制。
公債發行前交易制度對債券市場之發展、避險管道之建立,乃至與國際債券市場接軌,均至為重要;並可藉由公債發行前交易制度的建立,有效降低交易商投標的風險及國庫舉債的成本,促進公債發行市場更加熱絡、順暢。
結論
公債自營商在公債發行消息公布後,於正式標售之前,以約定利率和投資人進行買賣,而交割日訂在發行日之後,此種市場為:公債發行前期交易市場。故(1)
 
No. 55
登錄公債係指:
(1) 無風險債券。
(2) 無實體公債。
(3) 垃圾債券。
(4) 固定利率公債。
答:(2)
登錄公債
意義:登錄公債是以存摺代替憑證。該類公債在發行時並無實體的憑證,故亦稱「無實體公債」,且其交易時亦無需公債憑證的轉手,僅單純地在顧客的帳戶上做記錄。故(2)
優點:登錄公債可節省交易商的交易成本,而且持有人也不必擔心公債憑證出現遺失或被偽造等問題。
缺點:由於投資者交易登錄公債,持有期間均有明確電腦紀錄,因此無法再進行節稅操作。
在先進國家登錄公債的發行比例都很高。
 
No. 56
公債於何處流通買賣?
(1) 集中交易市場。
(2) 同時在集中與店頭市場。
(3) 店頭市場。
(4) 櫃檯市場。
答:(2)
結論
公債可同時在集中與店頭市場買賣;但以店頭市場為主 (約九成),國內公債交易並不活絡,故採免交易稅企圖刺激市場。故(2)
 
No. 57
公司之債券評等下降時,則:A.表示其違約風險下降;B.表示其違約風險上升;C.債券價格會下降;D.債券價格會上升。
(1) A.C.
(2) A.D.
(3) B.C.
(4) B.D.
答:(3)
債券評等
²  是對債券發行者是否會履行債券償還可能性的一種評估系統,換言之,債券評等係依據「違約機率」對債券發行機構進行評等,違約風險愈低,評等愈高,債券價格會上升;違約機率愈高,評等愈低,債券價格會下降。
²  這種工作大都由客觀、獨立的超然機構來進行,其中以史坦普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和慕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Corp.)最為有名。我國則為中華信用評等公司。
²  依據史坦普公司,等級由高至低為:AAAAAABBBBBBCCCCCCD。其中評等在BBB()以上為投資等級,以下則為投機等級。
²  依據Moody評等機構,債券評等優先順序為:AaaAaABaaBaBCaaCaC。其中評等在Baa()以上為投資等級,以下則為投機等級。
結論:僅B.C.正確。故(3)
 
No. 58
債券價格隨著到期日的接近,會愈來愈趨近於:
(1) 承銷價。
(2) 贖回價值。
(3) 市價。
(4) 面值。
答:(4)
債券價格與到期日的關係
²  殖利率不變下,當債券折價發行時,隨著債券到期日逐漸逼近,債券價格漸漸上升,直到債券到期時,債券價格會等於面額。
²  殖利率不變下,當債券溢價發行時,隨著債券到期日逐漸逼近,債券價格漸漸下降,直到債券到期時,債券價格會等於面額。
結論
²  「隨著到期日逐漸逼近,折價債券價格會漸漸上升」。
²  「隨著到期日逐漸逼近,溢價債券價格會漸漸下降」。
²  債券價格隨著到期日的接近,會愈來愈趨近於:面值。故(4)


No. 59
國的發行者在 B 國發行以 B 國貨幣計價的債券稱為:
(1) 歐洲債券。
(2) 海外債券。
(3) 普通債券。
(4) 外國債券。
答:(4)
²  外國債券係由外國發行,並依我國法律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市場買賣之外國債券,得以台幣或外幣計價。
²  海外債券係由外國發行,以外幣計價,在外國流通之外國債券。國人係透過特定金錢信託的方式來投資。
²  國的發行者在 B 國發行(在我國市場買賣),以 B 國貨幣計價的債券稱為:外國債券。故(4)
²  國的發行者在 A 國發行(在外國流通),以 A  (或其他外幣貨幣計價的債券稱為:海外債券。
 
No. 60
以下何種債券未於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1) 政府公債。
(2) 可轉換公司債。
(3) 金融債券。
(4) 外國債券。
答:(3)
²  財務、體質不佳的銀行,為了改善體質、財務狀況、或提高資本適足率,其發行的金融債風險較高,為避免一般民眾誤以為是「存款」而投資,所以高度管理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因此,金融債券僅於店頭市場議價買賣,未於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故(3)
²  我國交易市場是與國際市場相同之模式,以店頭市場交為主,並以政府公債為市場最熱絡標的。實務上由於各種類債券幾全在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上櫃,市場交易以店頭為重心,加上證券商營業櫃檯議價買賣債券的交易與結算交割法規均係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制定,故提到債券店頭市場,即係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的市場。
 
No. 61
利率之個基本點 (basis point) 等於:
(1) 0.001%
(2) 0.01%
(3) 0.1%
(4) 1%
答:(2)
債券利率風險之定義
²  債券的利率風險定義為: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
²  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意為利率變動一單位時,債券價格反向變動的程度,此處所指之一單位,稱為一個基點(1bp),且1bp = 0.01 % (= 0.0001即萬分之一)。故(2)
²  例如殖利率由6 %上升至7 %,表示上升1 % 或上升100個基點 (1 % = 100 × 0.01 % = 100bp)
 
No. 62
利率之一碼為:
(1) 0.25%
(2) 0.5%
(3) 1%
(4) 5%
答:(1)
結論利率之一碼為:0.25 % = 0.0025。故(1)。通常我們為說:一碼為:四分之一 %
 
No. 63
下列何者對「垃圾債券」的敘述為真?
(1) 預期報酬低的債券。
(2) 屬於投資等級的債券。
(3) 高風險、高殖利率之債券。
(4) 高品質的債券。
答:(3)
垃圾債券
²  垃圾債券係指信用評等較「低」的公司所發行的高報酬率債券,又稱高殖利率債券。
²  一種具有高風險與高殖利率的性質,且通常由一家陷入麻煩的公司所發行的債券,稱為「垃圾債券」。故(3)
 
No. 64
乙債券年後到期,其面額為10 萬元,每年付息一次5,000 元,若該債券以105,000 元賣出,則其到期殖利率:
(1) 小於5 %
(2) 等於5 %
(3) 大於5 %
(4) 大於或等於5 %
答:(1)
一、

(A)可知:債券價格與殖利率成反向變動。
二、
殖利率的定義:殖利率是債券投資人在買進債券後,一直持有到債券的到期日為止,這段持有期間的年平均報酬率,故殖率利又稱「到期殖利率(Yield To Maturity;YTM)」。註:殖利率是一種「一段期間平均值」的概念;利率是一種「特定時點現值」的概念。因此,把殖利率當作「投資人內心想要獲得的報酬率」是相當合理的。
三、
當殖利率>票面利率時,表示「投資人內心想要獲得的報酬率」大於「發行人所給的票面利率」;也就是「發行人所給的票面利率無法滿足投資人內心想要獲得的報酬率」。此時,投資人一定比較「不喜歡購買該債券」,因此,債券發行人為了吸引投資人購買該債券,勢必降價求售,故「當殖利率>票面利率,債券以低於面額出售,稱為折價發行,該債券稱為折價債券。」
四、
同理,當殖利率<票面利率,表示「發行人所給的票面利率大於投資人內心想要獲得的報酬率」,因此,債券得以高於面額出售,稱為溢價發行,該債券稱為溢價債券。
結論
票面利率=5,000 ÷10萬元=5 %,且債券以105,000元賣出>面額為10 萬元,故為溢價債券。其殖利率<票面利率(5%)。故(1)
 
No. 65
下列何者不是債券投資所需面臨的風險?
(1) 違約風險。
(2) 購買力風險。
(3) 利率風險。
(4) 以上皆是。
答:(4)
一般債券的風險有:違約風險利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 (購買力風險)、流動性風險、時間風險、再投資風險。
結論以上皆是。故(4)
 
No. 66
債券市價與市場利率常作何種變動關係?
(1) 同方向變動。
(2) 反方向變動。
(3) 沒有關連性。
(4) 同方向或反方向變動均有可能。
答:(2)

(A)可知:債券價格與殖利率成反向變動。
結論債券市價與市場利率成反方向變動。故(2)
 
No. 67
下列何種金融工具的利率風險最高?
(1) 短期公債。
(2) 國庫券。
(3) 長期公債。
(4) 商業本票。
答:(3)
債券的存續期間
意義:存續期間乃指成本回收時間,存續期間愈長,成本回收愈慢,其利率風險越高;反之,存續期間愈短,成本回收愈快,其利率風險越低。因此,債券的存續期間亦可用來衡量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動的靈敏度。
影響債券的存續期間之因素
債券的到期期限:到期期限越長,成本回收時間越慢,債券存續期間越長。
債券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債息收入越多,成本回收時間越快,存續期間越短。
結論四個選項中,長期公債的到期期限最長,成本回收時間最慢,利率風險最高。故(3)
 
No. 68
自然人投資公司債必須課徵下列何種稅賦?
(1) 證券交易稅。
(2) 營利事業所得稅。
(3) 證券交易所得稅。
(4) 免課證券交易稅及證券交易所得稅。
答:(4)
²  所得稅法第4-1的規定: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
²  國稅局:為活絡債券交易市場,協助企業籌措資金,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凡買賣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免徵證券交易稅。
結論自然人投資公司債免課證券交易稅及證券交易所得稅。故(4)
註:政府雖極力活絡債券交易,而有免證交稅之舉,惟成效不彰,原因是:債券價格波動極小,投資人賺不到價差,因此興趣缺缺。
 
No. 69
證券商在國外證券市場買賣「小龍債券」之結算交割是:
(1) 現款現券。
(2) 臺灣集保保管結算所。
(3) 透過Euroclear Cedel 國際性結算交割辦理。
(4) 臺灣證券交易所。
答:(3)
²  小龍債券為國外第一次向台灣募集的債券,發行目的乃是亞洲開發銀行在亞洲地區發行,以籌募作為亞洲各會員國向亞銀貸款的資金來源。由於小龍債券發行量並不大,且初級市場購買者多為金融機構,因此流通程度不高。
²  小龍債券係由亞洲開發銀行發行,在台北、香港、新加坡三地同時上市、上櫃,且三地互相流通之外幣債券。民國80年底,亞洲開發銀行於央行及財政部之核准下,首度至國內發行美元小龍債券,其後陸續發行日圓及台幣小龍債券。
²  Euroclear歐洲結算系統是全球規模最龐大的國際性證券交易結算系統,服務範圍包括債券、股票及投資基金。
結論「小龍債券」結算交割是:透過Euroclear Cedel 國際性結算交割辦理。故(3)
 
No. 70
在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的評等中,那一評等等級以上的債券為投資等級?
(1) BB
(2) BBB
(3) A
(4) AA
答:(2)
債券評等:是對債券發行者是否會履行債券償還可能性的一種評估系統,換言之,債券評等係依據「違約機率」對債券發行機構進行評等,違約風險愈低,評等愈高,債券價格會上升;違約機率愈高,評等愈低,債券價格會下降。
²  債券評等大都由客觀、獨立的超然機構來進行,其中以史坦普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和慕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Corp.)最為有名。我國則為中華信用評等公司。
²  依據史坦普公司,等級由高至低為:AAAAAABBBBBBCCCCCCD。其中評等在BBB()以上為投資等級,以下則為投機等級。故(2)
 
No. 71
公司債的持有人為公司的:
(1) 債權人。
(2) 股東。
(3) 董事。
(4) 經理人。
答:(1)
結論公司債的持有人為公司的:債權人。股票的持有人為公司的:股東。故(1)
 
No. 72
歐洲債券 (Euro Bonds) 與外國債券 (Foreign Bonds) 之比較何者為真?
(1) 歐洲債券是指A國發行者在國發行以國幣計價之債券。
(2) 外國債券是指國發行者在國發行不以國幣計價之債券。
(3) 歐洲債券發行的相關條件與規定均較外國債券來得有彈性。
(4) 亞銀所發行的亞洲小龍債券系列屬於歐洲債券的一種。
答:(3)
²  外國債券係由外國發行,並依我國法律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市場買賣之外國債券,得以台幣或外幣計價。
²  海外債券係由外國發行,以外幣計價,在外國流通之外國債券。國人係透過特定金錢信託的方式來投資。
²  歐洲債券是指以歐洲通貨為計價單位,由國際銀行團組成承銷團遵照外國當地的證券法規(指倫敦與盧森堡),在國外流通(指倫敦與盧森堡)的債券。歐洲債券多半為無記名債券,且利息免稅。最主要的交易地為倫敦與盧森堡。
²  歐洲債券並未依我國法律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市場買賣,所以,歐洲債券性質上屬海外債券;而非外國債券。故(1)
²  外國債券是指國發行者在國發行,得以國幣計價之債券。故(2)
²  歐洲債券發行的相關條件與規定均較外國債券來得有彈性。故(3)為真
²  小龍債券係依我國法律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市場買賣,所以,屬於外國債券的一種。故(4)
 
No. 73
目前在我國賣出公司債時須課徵多少證券交易稅?
(1) 千分之一。
(2) 千分之二。
(3) 千分之三。
(4) 免稅。
答:(4)
以往的規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
現行的規定:國稅局:為活絡債券交易市場,協助企業籌措資金,9121日起,凡買賣公司債免徵證券交易稅。故(4)
 
No. 74
下列何者不屬於債券?
(1) 政府公債。
(2) 公司債。
(3) 金融債券。
(4) 認購權證。
答:(4)
認購權證
²  認購權證是一種特定的契約,持有人有權利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特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發行新股選擇權。
²  認購權證 (Warrants) 為選擇權 (Options) 的一種,屬於衍生性商品,但期限比選擇權長,多為13年。
²  認購權證投資者有權利決定是否執行履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投資者需支付權利金(Premium),發行者雖收到權利金卻需承擔市場反向風險。所以在認購權證發行同時,發行者會在市場上買進相對部位的股票避險。
結論認購權證不屬於債券。故(4)
 
No. 75
可贖回公司債之贖回權利是操之於:
(1) 債權人。
(2) 發行公司。
(3) 承銷之證券商。
(4) 選項(1)(2)(3)均有可能。
答:(2)
可贖回公司債
²  可贖回公司債係指公司債於發行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利在債券到期日前,按其條件及約定價格將公司債提前買回。
²  可贖回公司債的贖回權是一種屬於發行公司的權利,主要目的在降低發行公司的發行成本。故(2)
²  企業發行可贖回公司債,其實是採取「舉新債換舊債」策略。因為當利率相當高時,企業發行債券籌措資金時,會在發行條件上加入可贖回條款,若利率如預期下跌,發行公司就再發行利率較低的公司債,而贖回利率較高的公司債,減輕自己的債息負擔。可贖回公司債不利於債權人,故可贖回公司債的票面利率較一般公司債為高。
 
No. 76
零息債券 (Zero-coupon Bonds) 之敘述何者正確?
(1) 以高於面額發行。
(2) 每間隔一固定期間,定期給付利息。
(3) 每間隔一固定期間,定期償還本金。
(4) 到期時,按面額贖回。
答:(4)
零息債券
²  零息債券,不須按期支付債息,而係以低於面額的折價方式出售,到期時償還面額的債券。
²  例如:3年期,面額1,000元之零息債券,若殖利率為5%,則售價 = 1,000 ÷ 1.053 = 864元,到期時償還1,000元,其利息收入隱含於,價差(資本利得) = 136元,之中。票面價格(1,000)>市價(864)
結論零息債券到期時,按面額贖回。故(4)
 
No. 77
在其他條件相同下,到期期間愈長的債券,其價格對利率的敏感性:
(1) 愈大。
(2) 愈小。
(3) 不變。
(4) 無從得知。
答:(1)
債券的存續期間
意義:存續期間乃指成本回收時間,存續期間愈長,成本回收愈慢,其利率風險越高;反之,存續期間愈短,成本回收愈快,其利率風險越低。因此,債券的存續期間亦可用來衡量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動的靈敏度。
影響債券的存續期間之因素
債券的到期期限:到期期限越長,成本回收時間越慢,債券存續期間越長。
債券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債息收入越多,成本回收時間越快,存續期間越短。
結論到期期間愈長的債券,成本回收時間越慢,債券存續期間越長,其價格對利率的敏感性:愈大。故(1)
 
No. 78
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可轉換公司債的凍結期間愈長,則其價值會:
(1) 愈低。
(2) 愈高。
(3) 不變。
(4) 無從得知。
答:(1)
可轉換公司債
²  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前將債券依事先約定之轉換比率轉換為股票。
²  當景氣不佳時,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人,享有固定的利息收入。當景氣繁榮時,持有人可以轉換為股票賺取更多的報酬。
²  可轉換公司債,投資人除可獲得債券的固定收益外,尚有機會轉換成股票以獲取更大的報酬,因此,其票面利率較一般公債為低。
²  可轉換公司債,受限於公司法第161條之限制,於債權人申請轉換時,無法馬上取得股票,僅得換取『債券換股權利證書』,於公司下次變更資本額登記時,才一併轉成普通股。對於投資者來說,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自交付股東之日便可在集中交易市場上市買賣。
²  轉換公司債發行後的一段時期內,債券持有人不得將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此段期間即稱為「轉換凍結期」,目前規定凍結期間不得少於三個月,長於六個月。
結論凍結期間愈長,對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人愈不利,因此,其價值會:愈低。故(1)
 
No. 79
在其他條件相同下,當殖利率變動1 % 時,高票面利率債券價格的變動會比低票面利率債券價格的變動:
(1) 大。
(2) 一樣。
(3) 小。
(4) 不一定。
答:(3)
債券的存續期間
意義:存續期間乃指成本回收時間,存續期間愈長,成本回收愈慢,其利率風險越高;反之,存續期間愈短,成本回收愈快,其利率風險越低。因此,債券的存續期間亦可用來衡量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動的靈敏度。
影響債券的存續期間之因素
債券的到期期限:到期期限越長,成本回收時間越慢,債券存續期間越長。
債券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債息收入越多,成本回收時間越快,存續期間越短。
結論
高票面利率債券,債息收入較多、成本回收時間較快、存續期間較短,價格的變動會比低票面利率債券價格的變動:。故(3)
 
No. 80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買賣,多少股以下的交易是屬零股買賣?
(1) 999 股。
(2) 99股。
(3) 9 股。
(4) 1 股。
答:(1)
結論零股交易每筆買賣委託申報量不得超過999 。故(1)
 
No. 81
臺灣企業赴美國以存託憑證方式籌措資金,稱之發行:
(1) 臺灣存託憑證 (TDR)
(2) 美國存託憑證 (ADR)
(3) 歐洲可轉換公司債 (ECB)
(4) 浮動利率債券 (FRN)
答:(2)
結論
美國存託憑證 (ADR):指在美國集資 (發行投資於臺灣上市公司股票的存託憑證。故(2)
全球存託憑證 (GDR):指在全球集資 (發行投資於臺灣上市公司股票的存託憑證。
臺灣存託憑證 (TDR):指在臺灣集資 (發行投資於外國上市公司股票的存託憑證。
 
No. 82
國內證券市場上認購權證的發行人為?
(1) 證券金融公司。
(2) 臺灣證券交易所。
(3) 綜合證券商。
(4)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答:(3)
認購權證
²  認購權證是一種權利契約,投資人只需付出一筆權利金 (即權證之價格作為代價,就有權利(並非義務)在未來一段期間內 (例如一年內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 (例如權證到期日向發行人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
²  認購()權證屬於選擇權。
²  如何操作:例如老王對於未來錸德股票的後市並不看好,但又不是很有把握,此時老王可以:放空錸德股票,因老王不是很有把握,故買進錸德認購權證來避險,一旦看錯時,可以執行買權來回補放空之錸德股票。將最大損失鎖定在權利金的範圍內。
²  認購權證由標的股票之發行公司以外之第三者發行 (註:通常為證券商)。故(3)
 
No. 83
申請股票上櫃必須有幾家以上證券商書面推薦?
(1) 1 家。
(2) 2 家。
(3) 3 家。
(4) 4 家。
答:(2)
結論申請股票在櫃檯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須經二家以上證券商書面推薦者。故(2)
 
No. 84
上市公司之董事,經由集中交易市場轉讓持股,若每一交易日轉讓股數未超過多少股,免予申報?
(1) 壹百萬股。
(2) 壹拾萬股。
(3) 伍萬股。
(4) 壹萬股。
答:(4)
證券交易法第22-2條第一項第二款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之轉讓,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持有期間及每一交易日得轉讓數量比例,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三日後,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之。但每一交易日轉讓股數未超過一萬股者,免予申報。故(4)
 
No. 85
A股除權前一營業日收盤價 60 元,無償配股每股 2 元,則除權參考價為:
(1) 58 元。
(2) 50 元。
(3) 48 元。
(4) 40 元。
答:(2)
結論除權參考價 前一交易日該股票收盤價 ÷ (1 + 配股率) = 60 ÷ (1 + 0.2) = 50。故(2)
 
No. 86
一般發行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申請時須已依公司法設立登記屆滿:
(1) 1 年。
(2) 2 年。
(3) 3 年。
(4) 4 年。
答:(3)
結論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設立年限之限制:申請上市時已依公司法設立登記屆滿三年以上。故(3)
 
No. 87
何種承銷方式所決定出來的價格較具市場性?
(1) 競價拍賣。
(2) 詢價圈購。
(3) 洽商銷售。
(4) 公開申購配售。
答:(1)
證券承銷商辦理有價證券之承銷現行有四種配售方式
競價拍賣
競價拍賣投資人應對其投標單負責,只要得標則應按得標價格及數量履行認購義務。
競價拍賣能充分反映有價證券之合理經濟價值或市場之行情,較可產生公平合理之發行價格。故(1)
詢價圈購:探詢市場實際需求狀況,據以訂定承銷價格,並配售給有意承購之投資人。
投資人參與詢價圈購僅係表達認購意願;承銷商受理圈購亦僅係探求投資人之認購意願,雙方並無購買或銷售之義務。
承銷價訂定後,承銷商得自主決定洽商銷售對象;被洽商對象亦得自主決定是否認購。
參加圈購之投資人向證券承銷商遞交圈購單,僅係向證券承銷商表達認購意願,證券承銷商受理圈購,亦僅係探求投資人之認購意願,雙方均不受圈購單之內容所拘束。承銷商彙總圈購情況後,與發行人議定實際承銷價格。
公開申購配售:公開申購即一般所謂的公開抽籤配售,於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
洽商銷售:由承銷商自行洽商認購人認購,其所承銷有價證券之承銷方式。
 
No. 88
國內股票漲跌幅的限制係指:
(1) 當日開盤價的上、下7 % 的範圍內成交。
(2) 前一營業日收盤價的上、下7 % 的範圍內成交。
(3) 當日開盤價的上、下5 % 的範圍內成交。
(4) 前一營業日收盤價的上、下5 % 的範圍內成交。
答:(2)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63條第一項前段
有價證券每日市價升降幅度,除主管機關另有核定者外,股票及受益憑證價格以漲至或跌至前一日收盤價格百分之七為限。故(2)
 
No. 89
證券商應多久計算一信用帳戶之整戶及各筆融資融券擔保維持率?
(1) 每日。
(2) 每週。
(3) 每月。
(4) 每季。
答:(1)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3條第一項
證券商應逐日按證交所公布之收盤價,或櫃檯中心公布之次日參考價,或政府債券面額,依下列公式計算每一信用帳戶之整戶及各筆融資融券擔保維持率。
擔保維持率 = (融資擔保品證券市值 + 原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 ÷ (原融資金額 + 融券標的證券市值) × 100 %。故(1)
 
No. 90
下列何種承銷方式較具公平性及股權分散?
(1) 競價拍賣。
(2) 詢價圈購。
(3) 洽商銷售。
(4) 公開申購配售。
答:(4)
公開申購配售
公開申購即一般所謂的公開抽籤配售,於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公開申購為散戶最常使用的申購股票方式。
公開申購配售」之承銷方式較具公平性及股權分散。故(4)
 
No. 91
定期公開資訊中,資訊內容最具即時、攸關性者為:
(1) 營業額公告。
(2) 年報。
(3) 取得與處分資產報告。
(4) 財務報告。
答:(1)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之規定:股票上市公司應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報之定期公開資訊,如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揭露相關事項、股東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簽證會計師名稱、上市公司及其股票未於國內公開發行之子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營業額、背書保證及資金貸款餘額、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
結論定期公開資訊中,資訊內容最具即時、攸關性者為:營業額公告。故(1)
 
No. 92
不定期公開資訊中,資訊內容最具即時、攸關性者為:
(1) 財務預測。
(2) 重大資訊之公開。
(3) 公開說明書。
(4) 財務報告。
答:(2)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之規定:股票上市公司應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報之不定期公開資訊,如下:本年度股利分派情形、上市公司股本形成經過情形、財務預測資訊、重大訊息、發行之公司債、股東常會日期之公告申報、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公告申報、上市公司股權分散表、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重要子公司異動說明表、….
結論不定期公開資訊中,資訊內容最具即時、攸關性者為:重大資訊之公開。故(2)
 
No. 93
國內股票市場的證券交易成本包括:
(1) 交易稅及證所稅。
(2) 手續費及證所稅。
(3) 手續費及交易稅。
(4) 手續費、交易稅及證所稅。
答:(3)
結論國內股票市場的證券交易成本包括:手續費及交易稅。故(3)
註:證券交易所得稅:自民國7911日起免徵。手續費:買賣皆千分之一點四二五。交易稅:賣出時課千分之三。
 
No. 94
國內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手續費收取的對象為:
(1) 僅就買方收取。
(2) 僅就賣方收取。
(3) 買進、賣出雙方均收取。
(4) 買進、賣出雙方均不須收取。
答:(3)
證券交易手續費:投資人於買賣上市股票時,需繳付交易手續費予證券經紀商,原手續費率係按交易金額之千分之一點四二五計收,惟自八十五年九月起,該手續費改按其交易金額之多寡分成五級計收,另證券經紀商基於業務考量,得自行訂定對委託人折減手續費之標準,並於報備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後實施。至於在證券商營業處所之買賣,手續費率仍按交易金額千分之一點四二五計收。
結論國內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手續費收取的對象為:買進、賣出雙方均收取。故(3)
 
No. 95
國內證券市場交易所謂鉅額交易係指買或賣同一種有價證券,其交易數量在多少交易單位以上?
(1) 100 單位。
(2) 500 單位。
(3) 1000 單位。
(4) 5000 單位。
答:(2)
結論
證券經紀商接受委託人或證券自營商自行一次買賣同種類上市證券,其數量在五百交易單位 (註:即五百張以上者為鉅額證券買賣。故(2)
 
No. 96
國內股票市場開盤前輸入之買賣申報,當價格相同時其成交順序應如何決定?
(1) 按買賣申報數量比例分配。
(2) 買賣申報數量較大者優先。
(3) 買賣申報先輸入者優先。
(4) 隨機決定。
答:(4)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8-2
撮合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成交,買賣申報之優先順序依左列原則決定:
價格優先原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之申報,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優先順序。
時間優先原則開市前輸入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開市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故(4)
 
No. 97
國內股票市場的競價交易制度為以下哪一種?
(1) 連續競價交易制度。
(2) 集合競價交易制度。
(3) 連續競價、集合競價混合交易制度。
(4) 人工喊價交易制度。
答:(2)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8-3條第一項前段:買賣申報之競價方式,一律為集合競價。故(2)
註: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就是將已輸入交易所電腦系統的買賣單,買方依檔位價將所有買單由高至低累計,賣方依檔位價將所有賣出張數由低至高累計,再找出能滿足最大成交量的檔位價作為成交價,各檔位價的成交量就是該價位買方或賣方較少一方的累計張數。
 
No. 98
盤後定價交易係指每日收盤後,有價證券依照上午集中交易市場何種價格進行定價交易的方式?
(1) 開盤價。
(2) 收盤價。
(3) 平盤價。
(4) 平均價。
答:(2)
結論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下午二時至二時三十分止申報買賣,一律以當日市場收盤價撮合成交,。故(2)
 
No. 99
關於當日沖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不收取融資利息。
(2) 不收取融券手續費。
(3) 當日沖抵額度可以循環使用。
(4) 交割須款券預先收足。
答:(1)
所謂當日沖銷,就是融資、融券相抵的沖銷交易,投資人在同一天對同一支股票進行「先融資買進後融券賣出」或「先融券賣出後融資買進」的交易,其相等數量的部份相互沖抵,僅以淨收或淨付的差額部份結算。舉例來說,投資人看好A股票在某日會上漲,先以每股80元融資買進5,000股,之後以每股85元融券賣出同樣數量的A股票,則一買一賣相互抵銷,只須支付買賣證券的手續費融券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稅,就可以賺取每股5元的差價。
當日沖銷之成本:融資買進0.1425 % 手續費、融券賣出0.1425 % 手續費、融券賣出證交稅0.3 %,再加上融券之借券費 (每家證券商計費不同總計每筆交易費用約略為0.6 %。當日沖銷不收取融資利息。故(1)
 
No. 100
融券的成本不包括下列何者?
(1) 交易稅。
(2) 融券手續費。
(3) 交易手續費。
(4) 融券利息。
答:(4)
所謂融資融券是指股票的信用交易而言。融資就是以一部份的自備款作為擔保,再向證券金融公司借款一定額度資金以購買股票的行為;而融券則是借股票來賣,繳交一定成數的保證金,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出股票出售,並在一定的時間內,再買入補回歸還的股票操作方式。
融券之成本:融券賣出之交易手續費、融券賣出之證券交易稅融券手續費(0.08 %)
結論融資買進才須支付融資利息;融券賣出反而有融券利息收入。故不包括(4)
:融券利息之收入 = [ 融券擔保品(即融券賣得之價金) + 融券保證金 ] × 利率 × 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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