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 星期四

弔詭(11)

弔詭(11) - 有時候,我們需要從不同的角度看待生活

十誡中指出【不可殺人】,然而,當兵服役時大多是在學習【殺敵技術】,二者顯然差異甚大。十誡中的【不可殺人】是指私人間的凶殺;士兵的殺敵是為了保衛其國家領土、人民及主權,誠所謂【以殺止殺】者也。二者顯然意義不同。

某些人的思維,總是從自己的角度看世界,與其意志相左者,總認為不妥。主觀上,認定他人違逆其意,就是【惡】,這也就罷了!因為,自己怎麼認定,只要不影響他人,誰也管不著。但是,客觀上,強勢地要求他人必須服膺其志,否則大張撻伐,因而引起無謂之爭端,則實屬不該。

造物者何需創造千千萬萬不同的物種?那是因為自然界之所以能夠生生不息,在於個體間的均衡發展才能互補啊! 我們同頂一片天,但各有圍籬 ,因此,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與包容是基本的處事原則。我要說的是:在不影響【公序良俗】下,每個個體都應該被尊重;而非以一己之私強加諸於他人。

我曾經說過,網路上要po出【搞笑圖文】是最困難的。有人很喜歡詩詞,因為很美有意境,我也不例外,我發表的所謂【詩詞】不下百篇,嘻嘻嘻!看過的人都說【ㄗㄢˋ】。但老實說,這百篇我可以在一日之內完成,因為在目前的科技下,誰說寫詩詞不能【套公式】。但是【搞笑圖文】就不一樣囉!【圖文到位】是基本的要求,而能引起會心一笑,甚至忍俊不已者,則非泛泛之輩所能達陣矣!

老實說,我最喜歡po【搞笑圖文】,因為需要【腦力激盪】才不至有罹患【帕金森氏症】之顧慮,然而總是難以成文,因為創造出像樣的【搞笑圖文】是需要【天資】的,否則【畫虎不成反類犬】,那可真的會被笑掉大牙的!

其實,說了半天,我只是想表達一件事,請【衛道人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饒了我這個【不會搞笑的搞笑者】,真的!我沒那麼壞!否則我又要【一本正經】了,那不好玩!

Image via:sinisa majetic:http://goo.gl/6dBk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