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駭客 (Hacker)

駭客 (Hacker):通常是指對電腦科學、編程和設計方面具高度理解的人。真實的駭客主要指的是高級程式設計師,而不是為人所誤解專指對電腦系統及程式進行惡意攻擊及破壞的人。主流社會一般把駭客看作為電腦罪犯,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Hacker這一詞早已被污名化,因為媒體和影界通常描述他們進行違法行為。

駭客需要精通的基礎 :
1、目前世界網際網路70% 網站都是英文網站,非常多的資源都是由英語撰寫的,所以成為一名駭客,英語是必須精通的基礎之一。
2、精通網路如TCP/IP以及網路原理,才能成為一名「硬體型駭客」。而對作業系統的熟悉與精通,才能更深入去學習如何入侵它們以及發現它們當中的漏洞。
3、必須精通組合語言、C、C++、.Net、資料庫、SQL、網路程式設計。
4、對任何事查根究底的好奇心與批判性的思考以及對未知的探索。
5、具有高道德水準,不隨意攻擊或篡改他人的電磁紀錄。由此可知,世人對駭客有高度的誤解。

民間著名駭客 :列舉四例,證明駭客被歸類為最高殿堂-來自實驗室
理察•馬修•斯托曼:傳統型大駭客,斯托曼在1971年受聘成為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人工智慧實驗室程式設計師。
斯蒂夫•沃茲尼亞克:蘋果電腦創辦人之一,現職小學教師。
林納斯•托瓦茲:他於1991年開發了著名的Linux核心,當時他是芬蘭赫爾辛基大學電腦系學生。
肯•湯普生和丹尼斯•利奇:貝爾實驗室的電腦科學操作組程式設計師。兩人在1969年發明了Unix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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