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

道德經 - 第七十九章

 《道德經 - 第七十九章》

【前言】

《把握大原則,不求至善盡美》 老子告訴我們人生最大的秘訣,如果人想做得面面俱到,那就絕對做不好。 “和大怨,必有餘怨”這一句話,說明人歡喜怨恨,愛埋怨的心理是天生的。所以除了聖人以外,人沒有安於現實的,因為人的心理很妙,沒有人是無怨的。古文曰:“花落水流紅,閒愁萬種,無語怨東風”,一個人無事可怨時,還怨東風呢!當然,花落水流都要去埋怨一番,這是人的心理,尤其是年輕人的心理。所以,世間幾乎沒有一個人真是善人,善人到了“無怨亦無恨”的境界,那就是聖人、佛的境界了。 人要做到樣樣好是不可能的,因為把大怨化解平和了,那些小怨又會變成大怨了。 “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所以說,聖人並不要求達到天下的至善,那是辦不到的。因為是非好壞,在哲學上來說,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是非善惡好壞,都是時間空間的變化,以及人為的因素而定的。今天我們這件衣服漂亮,幾年後就覺得不漂亮了,這都是時空環境人為的心理變化而決定的。所以上古的聖人不要求達到天下無怨,人人無怨。 “左契”是指大的原則,守住大原則就可以了,不必去責備他人。 世界上常有人突然出名,實際上那個大名不見得符合事實,這叫“不虞之譽”,是意想不到的恭維。聖人之道是把握原則,而不苛責於人。 “有德司契,無德司徹”,真正懂得這個道理,那就了解了聖人之道是領導階層的大政治家,只把握原則,不求管理。 “無德司徹”,“徹”是治的意思,無德的統治就是到處設規則,也就是管理,這是無德之人的做法。

【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白話】

媾和怨恨、仇怨,必然有餘怨,難以達到公正的結果,如何算得上是妥善的辦法呢?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結下的大怨,化干戈為玉帛,使矛盾趨於和解,豈非善事。為什麼又說“必有馀怨”呢?這是因為,人們雖有這種善心去幫助人調解怨仇,但都是一種有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論事,不能深知其內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雙方的仇怨氣勢暫時平息,其怨心未必盡除,餘怨仍紮根在心。待到氣候、土壤等環境條件成熟時,因緣重新際遇,故技仍會重演,矛盾還會發作。由於因果規律的製約,這種惡性循環,世世代代,怨怨相報,無有終了。既然惡緣未了,餘怨未消,這種善德也不徹底。由此可見,以「有為」解決怨仇,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

那什麼才是妥善的辦法?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所以聖人尊重、倚靠契約、規則和法律行事,也不必憑不理性的情緒、怨氣等去行責罰。

有德之人憑契約,憑規則、法律行事;無德之人則反之,講變通,講策略、機變等,或只憑一方強加的規則行事。

天道至公至平,無親無疏,對萬物眾生皆一視同仁,沒有偏私。天道常在人們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幫助、護佑有善德之人。

【註釋】

① 執左契:所謂“契”,猶如今之“契約”、“合同”。古時的契約分為左右兩欄,主人持左契作為存根,客方執右契以為憑據,主客各執其一,合之為信。自古以左為主,為先天;以右為次,為後天。左契為本,故存於為主者一方;右契為末,故執於客方之手。結賬之時,以此為憑,兩契相合,以驗其信。 “執左契”之意,是說我處於先天無為之位,寂靜不動,不責求於人,待人來責求於我。當持右契者來合契時,以契為信,見契付物。不計較來人相貌的美醜,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惡,也不論其人的高貴與貧賤,唯以契約為憑而已。

② 有德司契:聖人不動心、不動念,其德心無為而民自化,這與執左契其意相同。故曰“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由聖人推其義而知,人最貴於有德,厚德在身,猶如人之執左契,我不求於人,而人卻來合我。這就是“司契”的真義。故言“有德司契”。 “司”者,主也。

③ 無德司徹:凡是以有心有為去行德,受人回報,其德不廣,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無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於人,只能以有心有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滿足為目的。凡是有為,必帶有後天痕跡,故曰“司轍”。 “轍”,即車行過後所留下的車輪痕跡。造車者打車時,其車輪的間距必須合於道路之轍,這是以我之有為,求合於彼之所需。無德者,不能以無為待人應物,只能用有為去應世,猶如車輪求合於路轍一樣。以此物求合於彼物,皆是有為之為。故曰“無德司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