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31日 星期二

精神

精神goo.gl/jVE58Y

精神(spirit,又譯為靈、魂,它有許多不同的意義,通常意指靈魂、心靈、意識、理念等。精神更是一種勇氣、意志與態度。對團隊而言,精神代表忠誠度;對國家而言,是愛國情懷和集體主義的具體呈現。就對待事物而言,精神是一種謀求【和解和妥協】的柔和態度。

主觀上,人活著就只是為了活著,活著之後,才能進而企求【好好活著】。這是非常合理的也很自然。因此,貪生怕死、委曲求全、苟活人世,這些負面的詞句,沒啥不好。因為,這些負面詞句引導人們走向和平,減少爭端;而非強取豪奪或爭個你死我活。

但是,若客觀上,活著已屬不能,那麼【當死則死】沒啥好怕的。近期事件,如日本自由撰稿記者後藤健二,以及,復航駕駛等,都是具體的精神表現。人生如何論輸贏,打落牙齒和血吞,再來一輪。這是勇氣意志與態度的精神。

就心理學而言,精神的發揮來自於潛意識,一種駐存在腦海,平時不外顯,危急存亡之時才會展現的能量。這種能量大都來自於後天的教育與修養。我的結論是:【困頓成就了精神;安逸阻卻了成長】,人生中每一事件,都有它背後的含意,順天而行,規矩行事,量力而為,作個老實人吧!